“交易申请人:王伟。交易完成方式:您成为他的投资人,投资数额共计6000万,投资方式为以3000万购买刘东手中鹏程物联15%的股权,而后向鹏程物联注资三千万。”
“交易支付内容:用自己的一切来保证公司的发展、技术的研究工作,以及您的利益。”
王伟终究还是跳下了深渊。
这一条交易的交易支付内容,也很符合马仲的一贯思想,那就是索取交易申请人的一切。
唯一不同的是,这一条交易之中,马仲可以因为多种原因拿走王伟的一切。
王伟对公司发展不上心,凉凉。
王伟不好好研究技术,没有全力以赴,凉凉。
王伟为了自身利益,或者是他人利益,而想要牺牲马仲的利益,凉凉。
当然了,马仲不会轻易拿走属于王伟的一切,因为相比于6000万的投资,王伟的一切也不算什么了。
想要寿命、身体素质、灵魂、知识技能,拿着6000万马仲能够换到更多。
重点在于,马仲需要王伟这个人和他的事业。
毕业于名校,技术水平足够高,有一定的管理才能,心机并不深,创业目前而言是成功的。
创建的公司,也有了一定的基础。
相比之下,马仲要是拿着6000万自己去开个同类的公司,就会耗费他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想要找和王伟差不多的人来负责公司,也不是那么容易遇到,即便找到了,想要让公司发展到鹏程物联目前的水平,也需要大量的时间,而且六千万不一定够。
综上所述,王伟是一个非常合适的代理人。
也是和丽萨一样,只是生意上的代理人。
事必亲躬,那不是马仲的风格,有事秘书干就能证明这一点,有钱让他人帮自己挣,而自己掌握着他人无法背叛自己、损害自身利益的能力,何乐而不为呢?
“我相信你一定能够完成你的研究。”
马仲送走了王伟,在交易成功建立之后,很多事情就很容易谈了。
约定好接下来马仲先买走刘东手中的鹏程物联股权,王伟高兴的同时又有些失落的离开了。
失落自然不是因为他和马仲建立了交易关系,他不可能知道这一点。
而是因为他让出了很多自身利益,比如,和马仲签订了一份对赌协议。
内容大概是:假定后续公司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非必要增资、融资行为,而且马仲不愿意增资、融资,但增资、融资行为确实发生。那么,由他负责弥补马仲被稀释的股权。
简单来说,就是马仲的股权不会被稀释,这无关公司的另一大股东辉煌资本,因为是马仲和王伟的私下协定,是王伟用自己的股权来补偿马仲被稀释的股权。
诸如此类的协定还有一些,目前只是约定,后续会让李东泽列出具体的条款。
纸上签约,内容又合法才算作数。
这些东西对于马仲而言,不算是真的有必要,但也是防范于未然,总不能公司发展的好好的,王伟作妖的时候,真的直接把他弄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