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集团里发生的事件对他也是一种打击,一种历练吧。
卜子高一而再地突破程丹舟的底线。
他打印了一份《家庭日常消费表》表格上标明,几月几号买的菜,多少钱,几月几号给小宝宝买的物品,数量,多少钱,都要记载,月底合计,然后,AA制一半一半。
要是父母来了,费用按照6:4比例支付,卜子高父母来了,开销由老卜按百分之六十支付。
丹舟认为,这一条是欺负她的,丹舟父母死的早,不存在百分之六十支付问题。
卜子高说,他的父母也是我们共同的父母呀,当然要有付出啰。
丹舟傻愣愣地瞪大眼,不知道用啥词来回怼。
这哪儿是个家呀,纯粹是计量单位吧。
更气人的是,孩子的权属问题。一旦离婚,不管是谁的对错,孩子必须归卜子高,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你看气人不气人?就凭这一点,丹舟还敢闹离婚吗?这一招够毒的。
卜子高有自己的一套说词。
他在日常的民事官司案件中,听得多了,看得多了。
有许多事,碍于面子,都是存在事先没说好,双方的一方各行其是。
通俗讲,不按照游戏规则,一旦遇到事情,双方争吵不可开交。
然而家庭事,别人又不太好插手。
事情不大,撕破脸了,就麻烦了,两个人不和,变成两家人家的翻脸。
小夫妻白天吵架晚上和,亲家之间不和就是一个世纪的事。
对簿公堂,各说各的,如果有事先立字为证,省去许多周折。
尤其是孩子的抚养问题,是夫妻双方的焦点。
都舍不得把孩子给对方,想抚养孩子,要求对方每月出抚养费。
事先说好,就比较容易处理这些棘手的问题。
卜子高讲的不是一点没有道理。只是,人们在情感问题上,不愿意过早的预设好。
他还振振有词地道,这样有利于避免各种不必要的麻烦。
两人结婚组成一个家庭,有什么麻烦?家里的生活琐碎,柴米油盐醋。
怕麻烦了,结什么婚呢?两个人成家,本来是件浪漫的事,现在变得沉重的负担了。
整天,你的,我的,你的,我的。陷在斤斤计较泥槽里。
人格都没了,匪夷所思。
还有什么乐趣?传出去,被人笑掉大牙了。
立下字据,如果哪一方有外遇,必须净身出户,财产归受害方。
家里财产(消费)分个人部分和共有部分。
各人的衣物自己花钱买自己,共有部分的,孩子抚养,尿布,奶粉等。
每日的吃喝消费,水电煤等费用登记造册,月底结算。住院医疗归自己。
卜子高希望雇个阿姨来照顾,开销属于共同部分,双方各半。
丹舟坚持婆婆来照顾娘俩,开销百分之六十由卜子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