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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借尸还魂(第1页)

第十五章借尸还魂

“那怎么办?”曾达问,用平常的刑侦办法来对付夜叉王只是做做表面功夫而已,对这种异事案件根本不起任何作用。

“恢复普通等级,开启蜂巢出入口,解除警报,向上面报告还是说夜叉王越狱,我相信夜叉王之所以要将那具墙上的尸体弄成血修罗的模样,就是让我们把注意力转移到白骨身上,忽视他的存在,可事情恰恰相反,我们根本不会担心白骨,因为如果白骨要从那种地方逃得出去,只能证明一件事。”詹天涯道。

“什么事?”张晋问,宋松和曾达也看着詹天涯。

詹天涯深吸一口气道:“……只能证明他真的不是人,是神,有神吗?有神的话,这个世界早就被毁灭了。”

詹天涯说完之后离开,叮嘱正在那取证的人员细心些,走到门口时又转身回来说:“哦,对了,上面批示过了,这些尸体不要留在这里,明天清早送胡顺唐走后,就扔到沙漠中埋了,做好消毒工作,不吉利。”

曾达听詹天涯说了“不吉利”三个字,下意识看了一眼面前的那具怪异的尸体。

第二天清早,刚过七点,走廊中就响起阵阵音乐声,胡顺唐睁开朦胧的双眼爬起来,快速在浴室中冲了一个澡,穿好衣服,开门时却发现詹天涯已经站在门口,靠着墙壁,手中提着一个黑色防水旅行包,见胡顺唐之后便将那个包交给他,说:“包里面的东西大概你用得上。”

说罢,又凑过去低声道:“五禽骨粉和棺材钉等东西,我找其他人给你准备,回到四川后,你去省城送仙桥有家卖香蜡纸钱的地方,叫‘六道斋’,去找郑老板,说来取老家寄来的腊肉香肠就行了,关于那个图财的资料,我装在包里面的文件夹中。还有,这里有三万块钱,能开发票就开发票,不能开的你自己拿一个本子记上,回来得说明用处,这可是我好不容易申请下来的经费,虽然不多,但暂时应该够用,有其他需要,你联系我就行了。”

胡顺唐接过东西,此时莎莉的门打开了,两人对视一眼都侧过头去避开对方的目光,詹天涯不知道昨晚发生的事,只是觉得两人有些怪异,也不方便说什么,只是看了一眼莎莉说:“收拾一下,准备出发,我在最外面的大厅内等你们。”

詹天涯走后,胡顺唐和莎莉又各自回房间,简单收拾了一下,跟随着前来接他们的士兵向来时下车的鸡蛋型洞穴中走去。

洞穴中,一辆黑色的福特已经发动在那等着,詹天涯站在车前,靠在车门前方,叼着自己那支烟,破天荒戴了一个墨镜,仰头不知道在干什么。

胡顺唐和莎莉走近后,詹天涯打了一个哈欠,拉住正要开车门的胡顺唐说:“我给你找了一个伴儿,估计你不会反对,但你要记住,你的任务是活着将他带走,事情办完后活着将他带回来,如果他逃走,你要负连带责任,最严重的就得代替他下半辈子就住在这里。”

说罢,詹天涯松开了手,胡顺唐拉开车门,竟看到在车后座上换下了囚服穿着合身的中山装,却依然拿着那串佛珠在手中的盐爷。盐爷向胡顺唐笑了笑,蓄起来的胡子被剃光让人一眼看上去很不舒服,但胡顺唐依然很高兴,不管怎样,有盐爷同行,总比派一个陌生人要靠谱。

“谢了。”胡顺唐说。

詹天涯却不接受他这个“谢”字:“别谢我,工作需要,又不是释放他,人还是要回来的,总之你记住我的话,活着带走,活着带回,八个字,刻心里边,别忘了,否则咱们一起倒霉。”

胡顺唐听完也是一笑,毫不示弱地说:“我说谢了,是指谢谢你半年来对我的教导,别会错意了。”

詹天涯笑了笑,拍了拍车门道:“走吧,我不陪你们去了,免得节外生枝,其他的看你自己的了。”

说完,詹天涯冲开车的军官招招手,示意可以出发。汽车掉头来到门口,随后飞驰而去,那辆越野车离开之后,另外一辆载着昨夜“事故”后需要掩埋尸体的步战车则向沙漠的另外一个方向驶去。

步战车行了一个小时后停下,车上的五名军人下车,随后开始动手挖坑,一边挖还一边埋怨,为什么上面还违反规定把尸体弄出来掩埋,要是被人发现了事情就大了。

掩埋尸体的工作前前后后足足干了三个多小时,随后五名军人驾着步战车返回蜂巢。

同一时间,离尸体掩埋地五百米开外的一座沙丘后,全副武装,穿着沙漠伪装的詹天涯、宋松和吴军三人趴在那,宋松将摆在面前的有沙漠涂装的09式大口径狙击步枪上膛,从瞄准镜中观察着尸体掩埋地,仔细搜索着。

吴军作为副射手,在一侧也预备了一支88式狙击步枪,趴在那用望远镜仔细地观察着,詹天涯则放下望远镜,翻身躺在沙丘的背面,戴着墨镜的眼睛却是闭着的,只是问:“应该没动静,没有这么快,如果真的是借尸还魂,这家伙还得有十几分钟才会……站起来。”

吴军听着詹天涯的话,回头看了一眼,摇摇头,表示很不可思议。

宋松目不转睛地盯着掩埋地,问:“总指挥,你就那么肯定夜叉王就混在那堆尸体中?”

“非常确定。而且就藏在昨天摆在我们跟前的那具尸体中。听说夜叉王消失的消息,回来第一时间我就查看过监控录像,发现当天晚上有三十五秒的时间监控录像出现了问题,这三十五秒的空白时间对夜叉王来说足够了,就算是你宋松,要想逃出来也不难,况且就如曾达所说,夜叉王所用的就是借尸还魂,别忘了,这家伙的特长是养鬼,说不定早把自己变成什么怪物了,对身体仅仅只是一种需求而已,这就是为什么他会以李思维的身份出现在省医院里,而我们却查不出来任何线索的主要原因。”詹天涯擦去太阳穴两侧的汗水,“曾达判断得没有错,最后那具通风管道中的尸体的确是夜叉王,他很聪明,一开始接近了那个犯人,与那名犯人进行了某种身体上的转移,随后第二天白骨配合夜叉王将其‘杀死’,因为那时候那名犯人早就死了,所以不存在杀死这一概念,随后白骨被单独关押,而夜叉王利用那三十五秒的空白让自己原先的身体自动消失,别忘记了,我们自己有焚化炉。”

“你是说夜叉王已经实现了能够让自己在不同的人身体内转移?”宋松依然看着光学瞄准镜内。

詹天涯点头:“对,不过我推断活人是没有办法,只能利用尸体,后来曾达询问过省医院的院长,半年前省医院一次体检,李思维找借口没有参加,因为一参加就露陷,一个还在行走说话吃饭的人,突然没有了心跳脉搏肯定会引起轰动!”

宋松点头:“好像这是唯一的答案,他进入那个犯人的尸体‘死’了之后,尸体会被运送到停尸房,然后他在众目睽睽下‘复活’,杀了所有的人,因为一般情况下停尸房的工作人员不会佩戴武器。随后他藏在某具尸体内,把警报重新连接,又将原先那具犯人的尸体打扮成为血修罗的模样挂在墙壁上,等着我们前往。我们看到之后,再操控尸体作势攻击,我们当然会还击,同时他起身逃跑,曾达再追击,到了无法逃脱的隔间内,随后倒地,因为那时候我们只知道他会利用所养的鬼控制尸体,还不知道借尸还魂这一手,所以认为那仅仅是一具尸体,曾达意识到不对劲,再返回,发现原本那具‘血修罗尸体’不见了,看守的士兵也离奇死亡,于是又一次将注意力集中在‘血修罗尸体’上,认为那是夜叉王,可恰恰错了,这金蝉脱壳玩得很高明,但也很愚蠢,蜂巢只要一关闭,人员通行证暂时废除,他根本跑不了。”

“不。”詹天涯否定道,“他只是需要等待一个机会就行了,等待再杀死一个人,以那个人的身体离开蜂巢就行了,不过他赌了一把,赌我就算发现了他,也不会揭露,相反会将他放走。”

吴军扭头盯着詹天涯,很不解地问:“什么意思?”

“因为我真的会故意放他走,否则我不会在昨天晚上当着那具尸体的面,说出那一番话,说要解除警报,其目的就是为了和他做个交易,让他安分一夜,不要杀人,好好呆在那,今天清晨我会送他离开。”詹天涯道。

宋松和吴军同时吃了一惊,吴军忙问:“放他走?你疯了!我以为你让我们来这里等着,就是为了把他击毙!”

“击毙?”詹天涯翻身起来,坐在那说,“白骨告诉胡顺唐要杀死夜叉王的唯一办法就是用最原始的方法杀了他,那是最简单的办法,但现在他使用的方法我们根本杀不了他,把他关在蜂巢,等于给了他一个杀戮的天堂,因为在那里无论他杀多少人,我们除了内部求助之外,毫无其他办法,难道把这里存在的东西披露给全世界?那只会沦为其他国家同行们的笑柄,还会给国家丢脸,再说,我们也必须要找到牧鬼箱……”

“牧鬼箱?”吴军很纳闷,宋松倒是对这个名字不陌生,因为他跟随詹天涯以来,就一直在寻找那件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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