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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第1页)

——虽然脸皮在隐隐发热,但呼吸变得顺畅,紧绷的胸口被打开。

开了头,接下去便容易了许多。

明明没有生病,李未末却好似一个高烧病人,脸颊从不着痕迹的发热渐渐泛起明显的,不正常的红,唇色却是苍白的,瞳孔水亮,语速变快。

“并且意识到自己喜欢你这件事,远比你向我告白,要早的多得多。”

向喜欢的人说喜欢,应该是急切,忐忑,羞怯,激动,渴求,或者至少是霸道的,但李未末什么都没有,种种情绪一个都没有,他相当平静,像一汪沉寂许久的,无风的湖,最多有点不正常的,孤注一掷的亢奋,语调平铺直叙地仿佛在叙述别人的情感。

结合一刻钟前,李未末还在对韩拓说他们算了,就不更像在表情,而是在提分手。

“你还记得我曾经跟你说过,我因为一个喜欢的女生喜欢你而讨厌你么,其实那不仅仅是一个借来排斥你的谎话,这个女生是真实存在的,只是故事被我改掉了。”

李未末看着韩拓的双眼微微偏向一边,看上去是在慢慢回忆往事,但其实那个场景下的每一个细节,那天阳光的温度,空气里混合着鲜切草叶和汗水的味道,刚经历一番激战的pu场地,手里书包和球服的重量,沾在手指上还未风干的矿泉水瓶的冷凝水,不远处隔着围栏喧闹呐喊的人群,如有实质般,一一倒映在李未末的虹膜上。

以及沿着围栏边缘向他走来,穿着淡粉色连衣裙的少女,手里捏着一封同样颜色的信封。

“不过,我想你大概率早就不记得她了,毕竟向你表白过的男男女女有那么多。但我还记得,她叫乐薇薇,是初二三班的班花,在你以小前锋站位打赢一场午后篮球赛后,她找到我,在一号看台的前面,拜托我将一封信转交给你。”

与李未末清晰的描述和鲜明的记忆完全相反,韩拓在回忆中搜寻这个叫“乐薇薇”的名字,正如李未末所说,结果一无所获。

“不用我说你也知道那封信代表什么,她把信封塞进我手里的时候恰好打了下课铃,是2012年五月十八号下午两点三十分,你被队友和同班同学簇拥着回了教学楼,我只能捏着信和你的书包球服去找你,从操场走到五班教室我用了十七分钟,到教室门口,我确定了自己对你的感情。”

2012年五月十八号下午两点四十七分,上初二,14岁的李未末,用了十七分钟,爱上一个人。

一个与他朝夕相处,同床而眠,不分你我,亲如兄弟的少年。

生平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

“我手上有水,乐薇薇没注意,等看到你,那封信已经被我揉的又潮又皱皱巴巴,我就给扔门口的垃圾桶里了。”

“不过就那一次。。。。。。”扔了别人的信,李未末多少还是想替自己找补一下,“后来她还给你写了好多封,和其他人让我转交的情书一起,你都让我扔了,所以这件事你也别怪我。”

到这个时候,李未末的脸上终于有了情绪的外露,那是带点小小的,恶作剧意味的,属于少年人会有的小心思。

“不过你也别高兴得太早,”李未末手指一下一下点着桌面,状似毫不在意,“我说喜欢你,并不是在向你告白,那是将近十五年前的我了,而人是做不回原来那个自己的。”

李未末打量着韩拓,但韩拓脸上始终没什么表情,他只是在李未末述说完后垂眸静默了不到半分钟,开口问:“从初二直至我们分开,那么长的时间里你从来没有向我表露过你的心思,说明你有很坚定的主意不想改变我们原有的关系,宁可自己默默承受,那你现在又决定告诉我是为了什么?”

“你知道reciprocity这个单词么?”李未末思考该如何解释能让韩拓更容易明白,他拿起面前的两根筷子,让它们立起来,一模一样的花色,粗细和长度表明这两根筷子是一双。

“reciprocity国际标准翻译为对等原则,就像咱俩,我承认我对你不是没有感觉,但现在的我,无法回应你相同纯粹的情感,我不知道这么讲你能明白吗?”

李未末放下其中一根筷子,手伸到桌对面从韩拓那一双中拿起一只,他们遵循分筷的卫生习惯,李未末的这一双稍短,筷头尖,筷身上有蓝漆印花,类似日式筷子。而韩拓的那双则是木色圆头中式筷子,长度更长一点。

李未末给韩拓看这两只筷子,“这两根筷子就像我们,准确的说,是我们对对方的情感浓度,明显是不对等的。虽然不是不能用,凑活着勉强放在一起也可以用很久,但每一日,这两只筷子都会无时无刻提醒你它们的不趁手。”

李未末脸上又浮现出那种苦涩的神情,轻轻地说:“这点让我很介意,你说我纠结也好,感情洁癖也好,强迫症也好,但我清楚自己在很久的将来都不会有所改变,所以我不想用似是而非的态度钓着你。”

沉吟片刻,韩拓说:“所以你的意思是,你介意自己对我并不是全身心的喜欢,才会说不够“纯粹。”

说到这里韩拓顿了一顿,才继续道:“所以你。。。。。。心里还有别的人,或者别的事,是吗?”

看韩拓的样子,估计是认为他有另外喜欢,却出于某种原因,没有在一起的人,李未末不知道该回答是还是不是,如果他说不是,又无法给出另一个令人信服的,确切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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