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家的东西吃死了人!”一人连忙科普。
“哦!原来是这样!”那人恍然大悟,道:“商城法律上不是说了吗?人死为大罪,只要有人死了,哪怕是公主的奴隶死了,都要问看奴隶的官儿的罪。你这吃死了人,活该!”
老板一开始还有些不忿,此时一听,也觉得有道理,唉声叹气,“算我倒霉。”
“怎么赎的罪?”一人急着问,“你快说说!”
老板:“因为我的店里吃死了人,所以店全没收了。然后死的人,一条人命一百金。”就是一百个钱。
现在奴隶十个一百钱,这就相当于死一个奴隶,要掏十个奴隶的钱。
众人一听,齐声惊叹。
“以后这人还死不起了呢!”他们平时出去运货,哪回不死几个?以前可从来没人管。
“在外面死没事,别在商城里面死。公主心善,见不得人死。”
老板见没人理他了,放大声音:“还有我犯了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千金!”
其他人忙问,什么是公共安全罪?
老板刚才听姜司官身边的侍从给他宣讲,记得很清楚,虽然不太懂,“司官说因为店里卖的饭是坏的,所以我应该知道它吃进去对人不好,而且不知道来买饭的人有几个人,也不知道他们吃了会怎么样,有可能买走的人是你,是你,是你。”他一连指了几个人,顿时那些被他指的人都不舒服了,好像自己真吃了那坏掉的饭一样。
“所以,因为害的人是大多数人,不是我想害谁才卖给谁,就算我是危险公共安全。”
——姜司官还说只要他宣讲出去,就再退给他一百金。
所以老板很诚实的在这里“宣讲”。就算这里没人堵他,他回到店里收拾行李时,也要当街大哭一场,好“宣扬法律”。
最后,老板被人揪着追打,还是在旁边看着的城卫救了他,护送他回去收拾行李,再送他出城。
姜姬本以为有一个商人受了罚,其他商人又亲眼看到城卫抄家,应该会有一阵商人退出商城的风潮。
但意外的是,首先,开茶馆的人更多了。
因为其他茶馆的生意都变好了,似乎因为这次的事,市面上有人说哪怕茶馆做饭不新鲜都要罚一千金。
所以,反而给其他还活着的茶馆打了广告。
其次,更多的商人被“举报不法”。
当然,都是竞争对手干的。
多数都是“听说某某杀-人了!”这种。姜姬发觉之后,告诉蟠儿这种举报要鼓励,因为抄家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创收途径,但不能让他们都盯着杀-人案举报,这样保不齐就会有人为了陷害别人而故意杀-人。
欺-诈罪可以放出来了。
相较杀-人而言,欺-诈很不好界定甲乙两边的对错。
幸好,姜姬也不是真要追求真理正义,而是要插手商城的商业活动。
所以她的做法就是:谁给的钱多,她就给谁撑腰。
蟠儿就找了两个人作戏。
甲商与乙商谈生意,长吁短叹怕生意失败收不回本钱。某日,他带重金前往金碧馆——大家都看到了。
等他出来,手中抱的宝箱没有了——大家还是都看到了。
然后,生意果然失败了。甲商就说当时不是投资而是借给乙的钱,现在要乙还钱。
乙不肯还,甲就跑金碧馆把乙告了。
城卫把乙抓了,把他的仓库抄了,里面的东西除了给甲的就都没收了。
乙不服,告到卫始那里。
卫始把蟠儿叫来,说要审他——太守与姜司官不合是“众所周知”,听说公主极为喜欢姜司官(的脸),而太守嫉妒的很!
乙认为太守必不会偏向姜司官,而且姜司官是收了钱的!
卫始问:“你收钱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