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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Chapter one 1(第2页)

中午,我和麦乐借口外出洗澡,去班主任那里请假。其实,我们是偷着去上网。

那个时候,麦乐神奇地网恋了。

正当她在键盘上翻飞着五指,乐不可支地进行着她那如花似玉的早恋的时候,QQ里弹出了一条新闻,说是XX省XX市XX小区一对小情侣,一时欲火焚身,在楼道里打劫了一位正在往各家各户发送计生用品的老太太,劫走了一只避孕套。

当然,XX小区就是黄小诗家所在的小区啦,那俩被说做“欲火焚身”的情侣,应该就是指我和麦乐了。

我看看麦乐那俏丽的小短发,心想,莫不是昨天夜太黑,麦乐被当成了男生?

坐在我旁边的麦乐也被这条“劫走一只避孕套”的QQ新闻给震撼了。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部,又扭头看了看自己的屁股,然后又看看我那一头女性特征鲜明的长发,极其不满地说,好歹姐姐我也是发育良好的一少女啊,不像莫春你这么空“前”绝“后”,怎么能被看成是男人呢?

我没有接她的话头,只是指了指电脑屏幕,对麦乐说,呀,你看,这消息还说,这对“年轻男女”劫走一只避孕套后还将一少年给撞出了粉碎性骨折。

麦乐看到这里,小脸蛋变得有些黑,闷着声息,隔了一小会儿,她才轻轻地问我,莫春,你看我是不是把那个小孩给害惨了,万一他留下什么后遗症,是不是这一辈子就残疾了呀?

我很诚实地点点头,我说,黄小诗怎么就没有报告给咱这个事情呢?不过,麦乐,要是你良心过意不去的话,我建议你去黄小诗家那栋楼看看,给那个少年付上昂贵的医疗费,如果他残疾了的话,你就卖身给他做童养媳。然后,办完这一切,咱俩再到警察局自首,交代咱俩是如何的欲火焚身,打劫了那个老太太,劫走了那只避孕套。再然后,咱俩上报纸头条,上电视新闻,上少年犯心理访谈……

我这一番无心的话,居然把麦乐刚刚好不容易萌生的良心给掐灭了。麦乐说,算了吧,我估计我也没有那么大的重量吧,那小子养几天,估计也就好起来了。

从这次“教育”黄小诗的后妈不成之后,麦乐和我再也没有去过黄小诗那个小区。估计麦乐是惧怕被那个让自己踩成粉碎性骨折的少年给认出来,而我,却害怕遇见那个发放计生用品的老太太。劫走一只避孕套这么彪悍的罪名,我担当一次就可以了,担当多了,我这个花季少女会心理变态的。

由于再也没有去过黄小诗家所在的那个小区,所以,黄小诗的后妈,在我和麦乐的眼里,一直就是个谜样诡异的人物。我们对于她最清晰的记忆,也不过是她那天晚上满脸涂着海底泥时的样子,我们都辨认不出她的五官具体是什么型号的。后来,我们也不愿意在黄小诗面前提及这个女人,因为一提她的后妈,黄小诗的眼泪就流得特别顺畅。

或者,有些人会觉得我和麦乐是那种“雷声大雨点小的主儿”,没有能坚持将黄小诗那个恶毒的后妈给惩治了。但是,有一点我们都需要想到的是,如果我和麦乐真的对黄小诗的后妈下了毒拳,那么她那种心无善念的女人,必然会将自己的不快再次迁怒到黄小诗身上。除非我和麦乐目无法纪地将此女人给打死了,才能终止这循环的报应轮到黄小诗身上。

而我和麦乐这样的花季少女,虽然具有些微的暴力倾向,但是绝对不会暴戾到这种程度的。

正当我沉浸在自己与麦乐为了保护黄小诗而造就的暴力高中时代时,刚刚还在热火朝天同我探讨黄小诗那彪悍后母的麦乐同学玉手一伸,将咖啡杯“哐当”一声放在桌子上,两眼放光,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

她说,莫春啊,我终于想起来了,小时候,确实有过一个“迷信”说法很对,没有戕害过我们的思想。

我好奇地看着她。她正在兴奋地手舞足蹈,跟抢银行大获成功一样开心。

麦乐说,小时候,他们说后妈都不是好人,会虐待小孩。现在从黄小诗身上看来,这个小时候的“迷信”说法绝对是一等一的对!

说到这里,她又忍不住开始胡言乱语道,哎呀,莫春,你说,这要是将来,白楚娶了溪蓝,然后生了个娃儿,多病多灾的溪蓝要是死掉了,白楚再娶了你的话,你可就是一等一的做后妈的料啊!

麦乐的话让我一时气短。好歹我也是刚入大学一年级的水果类女生,水灵灵的,还没开始花前月下恋爱一把,就成了别人的后妈了?真不知道麦乐的思维跳跃性怎么就这么大呢?

02“白”或者“楚”,都是我喜欢的字,而它们成了你的名字。

后来,我将自己与麦乐在咖啡店里关于“儿时迷信”这个话题的讨论,告诉了白楚。当然,我没有告诉他,在不久的将来,据麦乐说,我极有可能成为你三五年后将要降落人间的儿子或者女儿的后妈。

白楚只是象征性地应了一声哦,就埋在他的画稿中,不抬头。他的眉头微微地皱着,似乎在思虑着画稿的调色。他额角浓黑细密的发线,如同春日绵绵常青藤一般,缠缠绕绕,绕绕缠缠,纠结进我的视线,生着绒细的根,长着柔绿的叶。我喜欢看男生工作时的样子,更喜欢看白楚工作时的样子。

他拿画笔的手纤长漂亮,指甲修剪得圆润而干净,令我这样的女孩子都会心存嫉妒。

麦乐说我心态不成熟,孩子气,她说,莫春,一男人的手还能怎么漂亮?再漂亮,再纤长,也抵不过一个猪蹄膀!猪蹄能充饥,那男人的手能充饥吗?

麦乐说过很多富有哲理的话,唯独这次不够有哲理。白楚是这个城市的新贵才子,那双纤长的手画出的画,可以为他身边的女孩换得无数猪蹄膀。有了这次想象之后,我更加热爱白楚那双漂亮的手了。他总让我看到无数的猪蹄膀,消弭了我的“饥饿感”。

沉浸在画中的白楚没留意,我两只绿油油的眼睛正满是饥饿地看着他漂亮纤长的手指出神。半天后,他才记起眼前有我这么一个大活人在晃荡,遂抬头,看了看我,说,莫春,你和那个麦乐,小时候受的是什么教育啊?我怎么就没觉得自己被那些所谓的迷信缠住过呢?

白楚说完,将新画搁在桌子上,伸伸懒腰,没等我回答,兀自看看表,皱眉,问我,莫春,你怎么这个时间到我的画室来呢?我好像没让你来吧?你今天没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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