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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我媳妇丢了(第1页)

马掰掰走后,顾顺顺就把南荞抱进自己车里。

他将她小心翼翼地放在副驾上,南荞没有抗拒,在顾顺顺眼里这是她少有的听话。

“早这么乖就好了嘛。”

顾顺顺摸了摸南荞的后脑勺,然后上了驾驶座。

这辆银白色奥迪A6是顾顺顺他老母刚赏赐给他的,这不,刚提车回来就让他碰上了南荞。

顾顺顺看了她一眼,然后发动车子。

“南荞,便宜你了,小爷喜提新车你是第一个坐的,开心吗?”

南荞眼神木讷地看着前方,没有血色的双唇哆口道:“你不是说再理我就不得好死吗?为什么还要管我。”

这已经不是顾顺顺第一次打脸了,反正他发过的誓,吹过的牛,到了南荞这都成了屁,每一次,在南荞最狼狈的时候,顾顺顺都会第一时间出现在她身边。

“还不是因为贱,还能因为什么?”

顾顺顺左打方向盘,车子往他校外的公寓方向开去。

在刚上大学的那一年,顾长安就在北城的市中心给顾顺顺买了一套公寓,学校规定大四和才能外宿,所以他也一直没去住。

这次是因为,上次生日事件之后,顾顺顺彻底和韩稹闹掰,他就搬进了公寓。

这么晚了,也没别的地方去,只能把南荞带去他家了。

一路上南荞都很安静,她不问顾顺顺要把她带去哪,第一次这么听话地任由他支配。

顾顺顺的公寓是个两层复式楼,看上去不是很大,但装修的很温馨,楼上两间房做卧室,下面则是客厅,厨房,卫生间。

“咣当。”

顾顺顺把车钥匙随处一扔,“你随便坐,要喝什么?”

“酒。”

这时候能喝什么?不喝酒难道喝汤吗?

顾顺顺正准备打开冰箱的手顿了几秒,然后他就从冰箱里拿出一罐啤酒丢到南荞怀里。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失恋要喝酒成了当下骚年们的标配了。

“喝吧,管够。”

南荞拉开拉环,咕咚咕咚地把满满一瓶冰啤灌进胃里。

“再来。”

顾顺顺皱皱眉头,“操,这么能喝,待会我可要收费啊。”

南荞从口袋拿出手机丢给顾顺顺,“密码0218你随便转吧。”

0218这数字好熟,顾顺顺想了很久才想起这不就是韩稹的生日嘛。

他撇撇嘴,把手机往茶几上一扔,便起身去给南荞拿酒。

“诶,我可要和你说清楚,我的酒不能白喝的,最多明天,你就得给我忘了他,别再去做舔狗了,知道吗?”

分手之后,抛却自尊去挽留对方是最傻的事。

这种事,他顾顺顺没少经历,那些分手时候苦苦哀求上演苦情戏的,他一个都没记住,反倒是分的潇洒的,让他印象深刻。

南荞打开啤酒,喝了一口,她看着顾顺顺慢慢开口:“为什么会做舔狗,还不是因为太喜欢。”

说完,这一瓶又下了肚。

顾顺顺觉得这话没毛病,谁他妈的愿意做舔狗,还不是因为实在控制不住喜欢对方的心。

“太喜欢也给我忘了,不就是十二年的青春嘛,你就当喂了狗,睡一觉明天起来还是好汉。”

室内的灯光很明亮,顾顺顺看着南荞说话的时候,正好注意到了她脸上的“五指山”,那是他的“杰作”。

“媳妇,痛吗?”

他觉得刚才自己真是太冲动了,向来不打女人的他,怎么就没忍住呢。

顾顺顺说着这手就抚上南荞的脸,“媳妇,要不你抽回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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