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在一个星期的阴雨之后出乎意料地好了起来,但是叶未双丝毫没有因此而感到心情愉快,相反地,天气一好,他就免不了要去替安语小姐打扫她家的屋顶,还要顶着她习惯性的破口大骂。
“呤——”叶未双的铃声响起来时,的确是让他头疼了一下,这一个特殊的铃声代表着他的麻烦到了。
“大小姐……”
“你死到哪里去了?!别以为混到我家当了佣工就可以三天两头翘班!现在都几点了!你是猪脑袋啊……”火爆的声线从手机那头传来,叶未双把话筒拿开了一点,小心翼翼地听着她的怒吼里有没有暗含的让他做事的语气,如果一不小心忽视了,他一定吃不了兜着走。只能自己负担自己生活费的他年前勉强弄了一只百摔不烂的诺基亚,这笔费用还是着话筒里的主顾——安语小姐,为了随时能监督他才多给的。
“你这个小鬼头,总有一天我要你好看!”对方也不知道哪里惹来的一身脾气,恶狠狠地撂下了电话。叶未双看了看已经很旧了的手表,表盘上少了根秒针,是他有一次摔掉的,现在那根秒针躺在“6”那里,时不时会随着手的摆动滑上去干扰时针和分针。
才凌晨4点。
叶未双叹了口气,露出完完全全与他年纪不相符的忧虑。他整理了一下穿在自己身上很显大的蓝色衬衫。这不是他自己的,而是他走掉的叔叔留下来的唯一东西。他在有裂痕的窗玻璃上打量了一下自己的形象有没有过安语小姐的底线——这挺容易的,因为外面的天是完全漆黑的——然后拿着钥匙,匆匆跑出了门。
这个16岁的少年,一直在过着孤独的生活。
到达那个最起码三百平的别墅时,他再次在窗口确认了一下自己是否狼狈,然后上前按下了门铃。天色已经稍稍亮了一些。房子里面传来了悠扬的铃响,没过多久,一个女佣就出来了。一见是未双,她没有多余的心情去关照这个发育不良的瘦小孩,不耐烦地让他进来,然后将手里的抹布丢给了他。“你来得正好,去把书房里的架子擦了。”叶未双原本是个保洁工,因为年龄未到,他一直在给那种私开的地下保洁公司工作。要说工作也不会做到这里来,当初是一个意外走错了小区,结果就到了这里。原来他还想呢,再怎么也不会接到这样大款的住宅的单子呀,谁知道开门的女佣压根儿不管他是哪个公司的,只要他能清扫干净就好。叶未双也是到后来才知道这个女佣也是偷懒,在她家主人快回来的时候才发现工作没有做完,于是打了电话。签单子的时候那女佣才发现弄错了人,可是她时间紧急,干脆重新和叶未双签了他手里的单子。
叶未双没好好上过学,工作的事也没说个准,各行各业都干过一点,做起事来手脚很快。女佣事后觉得满意,就总是请叶未双来干,后来干脆每天要叫他来一次。等到安语小姐终于发现的时候她就趁机把叶未双介绍进来,其实是方便她偷懒。
叶未双毫不在意地抓起抹布,三步并作两步跑进了别墅。这幢房子,恐怕他要比那个爆脾气的安语大小姐还要了解它的构造。
八月二十四日,他这个无奈的17岁生日看样子就要在擦书架中度过了。
“真是可怜啊,要我帮忙吗?”一个对于叶未双来说并不太陌生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他稍稍撇过了头,笑了笑说:“不用了,如果提前做完的话还有更麻烦的事情等着我呢,我一点都不想出去收拾狗窝。”
那个声音飘到了他的上方:“生日快乐。”
叶未双这一次的嘴角上扬的弧度很大,他抬起头看着那个漂浮在书柜上正羞涩地看着他的半透明身影。如果有人能看到的话,没准会昏过去。那东西有些无措地说道:“因为你上次为我祭奠了忌日……”
“谢谢。”叶未双的心里很温暖,脸上的笑容也有些明媚起来。
“叶未双!你又在偷懒!”女佣的声音从门口炸响的同时,她惊呼一声,被一只顺着她脚跟往上爬的老鼠吓得惊慌失措。“老鼠!有老鼠!”
“我的天!”叶未双连忙冲上去,扶住被手忙脚乱的女佣弄倒的茶几,然后瞪了那个从女佣袖子里露出一个脑袋来的灰鼠一眼,发出一个警告的眼神。那只灰鼠重新窜下了女佣的身体,一溜烟不见了。
“叶未双!这个房间里怎么会有老鼠!你给我好好说清楚!”
叶未双的眼神乱飘。总不好说是他能同动物、植物,以及像魂灵一样的非生物讲话,看他们实在可怜才偷偷将他们放进这幢有着强大保护的别墅里的吧。
不出所料,那个女佣骂了他整整一个上午,使他不觉诅咒起害他受罚的老鼠来。尽管他知道它是在给他报仇。
“当——当——”大厅里有一只很复古的大钟,那只钟很有灵性,听女佣说那只钟是安语小姐从她英国爷爷的祖宅里带过来的,是十七世纪的东西。钟不紧不慢地敲响了十二下,叶未双的心微微跳快了一拍。在第十二下敲完的一瞬间,他在心里对自己说:“生日快乐,叶未双。”似乎紧随着他的这句话,周围的空气忽然间降低了几度,让人在正午有些发冷。
眼前突然闪过一个模糊的片段。这种情况对他来说并不陌生。他经常会产生这种幻觉,只是这一次比以前的任何一次都要清晰一些。他仔细地想要看清眼前的景象,但只能隐隐地看到一个飘飘似仙的白衣老人,穿着古服,手执拂尘,踏云而来。他恁地一惊,这一下把那个影像截断了,也因此听到了女佣在耳旁的大骂。
叶未双凭着他那异乎寻常的预感感觉到:似乎……有什么事要发生了。
叶未双直到将近半夜才忙完一天的工作。
他拿着自己这个月得到的少得可怜的酬劳,带着还算满意的笑容离开了别墅,这天是他生日,他想要好好过这个生日。父母都已经去世的他,只靠自己一个人独自生活在这个城市里。本来他是应该被送去孤儿院的,只是后来突然冒出了个叔叔,也不知道是从那个山旮旯里冒出来的,没有身份证,楞是说叶未双和他有血缘关系。到医院一做亲子鉴定,居然还真的是亲属。这个男人的dna和他爸的相似度太高,于是叶未双就被交给这个男人了。但是谁知道事情发展曲折,那个不靠谱的叔叔半路就将他抛弃了,导致叶未双从小学就开始辍学。所幸的是叶未双有一个极为认真好学的性子,辍学后到书店买书自学,如今的水平竟也堪堪能够上一个普通高中生的水准了,这都是他每夜消耗睡眠时间换得的结果。虽然好学,但是叶未双却从来不是一个很好的读书的料子,他有一个记性不错的脑袋,很多东西他都记得很牢,比如身边的人什么时候生日、在过去十多年的每一个日子都发生过什么、自己出生那天是在下着小雨……但是一看到教科书上的东西,他却往往会很快忘却。这的确是令人匪夷所思。而从他所知道的自己的古怪之处来看,这些仅仅是一些边角。
他三岁时开始能和非生物说话。他从七岁之后就能看到有不属于人类的身影在晃,而从近几年开始,他发现自己总会出现一些幻觉,都是一些古怪的、让人摸不着头脑的人和事。但诡异的是,叶未双总会发现这些事竟会在某个特定的时间里,用全然与他幻觉中一模一样的方式发生,那些没有见过的人、从未去过的街道,常常出现在三天后的报纸首版图片里。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出了什么问题,但最起码他明白这些事不能随便和他人说,他也知道,有些人视拥有这种能力的人为怪物,也有些人,将他们称为——异能者。
可叶未双除了拥有这些感官上的能力外,他和旁人没有丝毫不同。没有力大无比,也没有长得奇形怪状,更没有疯疯癫癫或者拥有什么其他的超能力。所以白天产生的幻觉,他很快就把它忘掉了。
叶未双怀揣着扁扁的、老爸留下来的、已经磨损了很多地方的牛皮钱包向家走去。在十岁之前,他的叔叔还没抛下他,那是个性子有点怪的家伙,酗酒、抽烟……但是见识很广,好像去过很多地方。他在心情好的时候总是会给叶未双讲他的经历。叶未双曾经是很喜欢他的,但是自从领养了他之后,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那个叔叔就消失了,顶多偶尔送来一两个包裹,里面是一些小玩意儿,丝毫没有继续接济、抚养他的意思,也就是说他根本没意识到要履行他应有的职责。叶未双知道自己是个包袱,扔到哪儿都嫌脏嫌麻烦,于是在那叔叔和他彻底断了联系之后,他明白自己是不会再有什么亲人了。他很自觉地向一个癌症晚期的和蔼老伯租了一间很小的房子,一个人住。到现在,他已经独自生活了六年了。每一天,每一天都是相同的糟糕的日子。不是没有人和他聊天时知道他的经历后想来收养他,曾经是有过的,但是那户人家的女主人——一个很亲切的、爱看鸽子的阿姨没过几天就死了,从那以后人们就把他当作克父母的灾星,再没人敢来收养他了。
叶未双拐弯进了一个小弄堂。这是他回家的必经之路。视线一下子从灯火辉煌的大街上转移到黑漆漆的地方,叶未双稍微花了一两秒的时间来适应。恍然间,他的眼前又出现了幻觉,那个白须老人腾云落下,慢慢降落到他的身边。他的面孔异常清晰,比起叶未双从前所预见过的任何景象都要清晰,他看到一身古袍的老者向他伸出了一只手:“孩子——”
叶未双猛然间惊醒了。黑漆漆的巷子里什么都没有。
他头疼地敲了敲脑袋,大踏步跑进去了。
叶未双没有看到,在他身后,一角白袍悄然无息地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