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寻澜终于回来了,把饭放在她面前:“尝尝,看喜不喜欢。”
那些时不时看她的目光似乎也少了一点,只是楚初还是觉得压力好大,她拿起筷子尝了一口,味道还不错,只是她现在无心吃饭,只想赶紧走人,但她连吃快一点都不敢。
生怕别人在心里说,快看,洛总的女朋友吃饭好快,好像猪。
洛寻澜看她挑挑拣拣的样子,问她:“不喜欢吗?你要吃什么,我再去打一点过来。”
说着,他就要站起身。
楚初赶紧按住他的手:“不用了,我喜欢,我很喜欢。”
在她按住洛寻澜手的那刻,她似乎听见了周围有传来吸气声,仿佛在说,好大的胆子,居然敢去碰洛总的手。
楚初手顿时如火烧,赶紧缩了回来。
洛寻澜眉心微蹙:“你怎么了?”
他还敢问她怎么了?要不是他突发奇想,带她来食堂吃饭,会有这种事吗?她现在浑身不自在。
她好歹第一次来洛寻澜公司吧,怎么能吃食堂呢?
而且食堂里好多人,那么多人都看她,她一点都不习惯。
只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她又不好无理取闹地发脾气,只能十分心累地说:“我就是胃口不太好。”
洛寻澜想了想:“那你到底想吃什么,要不叫外卖?”
楚初:“……不用了。”
原来刚到她家时,洛寻澜不是还觉得叫外卖不卫生吗?怎么现在说得如此顺口?
花了二十分钟,这顿饭总算吃完了,楚初觉得自己吃的不是饭,是石头,难以下咽。
饭后,要去洗碗。
楚初赶紧站起身,准备自己去,但洛寻澜快她一步,并且说:“我去洗碗,你在这等我。”
楚初赶紧推辞:“不用了,我跟你一起去!”
洛寻澜说:“你的脚伤还没完全好。”
楚初恨不得当场蹦给他看,她语气重重的,强调:“我已经好了!”
但是被洛寻澜压着肩膀坐下:“你别折腾了。”
然后楚初眼巴巴地看着洛寻澜拿着餐具去洗碗了,她觉得,如果旁人的视线是箭的话,她现在已经万箭穿心了。
那些不敢置信的、惊恐的、慌张的、好奇的目光,在洛寻澜走后,纷纷落在了她身上。
只是仍然没有人说话,整个食堂里弥漫着沉寂中透着点尴尬,尴尬中还带着点好奇的气氛。
楚初挺直了腰杆,努力忽略那些人的目光。
洗碗的地方在另一处,洛寻澜走后大概三十秒,开始有人小声地说话了,然后这小声开始传播。
像夜晚老鼠的活动,悉悉索索悉悉索索,把音量控制在很小的范围内。
楚初恨自己有一双灵耳朵,就算别人离她那么远,也说得很小声,但她还是听见了几个关键词。
“冷漠、洛总、洗碗、女朋友、好可怕……”
连词成句是小学语文的内容,楚初当然会,大概就是:
平时冷漠的洛总居然去洗碗了!那就是洛总女朋友吗?看起来好可怕!
也可能是:
洛总居然被女朋友赶去去洗碗了!洛总女朋友好冷漠!好可怕!
楚初盼星星盼月亮,终于洛寻澜回来了。
楚
=请。收。藏[零零文学城]00文学城努力为你分享更多好看的小说=初立马开口:“我们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