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全思索良久。
立即掏出手机,联系了自己背后的老板,林中。
林中是未名湖畔高档住宅区的开发商。
他名下挂靠的公司,拥有未名湖畔的开发权。
按市场规矩,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这栋别墅,既然以四千万的价格交易,那,隶属这套房的地产,房产,都不在林中手里了。
换言之。
这次无故请人搬家滚蛋,并没有站得住脚的理由。
同时现行法律也不会支持。
因此,林中在接到任务之后,也是犹豫了很长一段时间。
奈何,铁了心要这家房主无家可归的幕后黑手,竟是拿到了住建局的批文。
既然有官方背书。
林中也没什么顾忌了,一大清早就通知了物业,并遣派周全过来完成搬家事宜。
按理说。
这套房的房主,突然遭遇这样的无理要求,第一时间,应该是质疑,然后找人协调。
一来二去。
怎么着,也明白自己这是得罪人了。
然而,这家伙完全不按套路出牌。
随手将钥匙扔给周全之后,就优哉游哉出门散心去了,散心……
越从容淡定,周全越不敢掉以轻心。
何况,这种情形,一看就是因得罪人引起的,指不定是两方权贵神仙打架,他周全这种工薪阶层,还是莫要参与得太多为好。
约莫一个小时过去。
穿金戴银,大腹便便的林中,夹着公文包走进了现场。
他环顾一圈,望着三三两两斜靠在各处,无所事事的工人,顿时就气不打一出来。
林中找到周全,破口大骂道,“你是干什么吃的?让你请这家人滚蛋,你还愣着做什么?”
周全缩着脑袋,神容苦涩,“老板,不是不想,实在不敢。”
“不敢?”
林中冷笑,旋即傲气冲天道,“在这苏杭,还真没我林中不敢干的事情,当然,前提是钱给到位。”
常言道,拿人钱财,替人办事。
不提过往,单论今天这个事件,背后有官方人员支撑,再加上他林中混迹商场积攒下的影响力。
可谓灰白通吃。
既然如此,他有什么好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