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可以有很多选择。
有人选择了眼前的苟且,有人选择了诗和远方。
然而有一个人,却是用自己生命,将宝贵的选择权让给了一个萍水相逢的小女孩。
他叫孟浪,孟子的孟,海浪的浪。
我认识他是在公交车上,当时还误会他是个公车色狼,第二次相见,误会更深……
我很后悔,如果当时能够选择相信他所说的话,后来的悲剧或许就能避免了吧?
就在几天之后的一个凌晨,当我冒着大雨,从“地心引力”打工回来,便看到了倒在地上,浑身满是血污的小雨……
我哭喊、惶恐、无措,直到救护车和警察到来,我整个人都是浑浑噩噩的状态。
万幸的是,经过抢救,重伤的小雨渡过了危险期,坚强的活了下来!
感谢上苍!
而就在事发的第二天,警察就告诉我犯罪嫌疑人找到了。
昏迷在雨夜中的孟浪被警察找到,怀里还找到了作案的凶器。
杀人未遂逃逸,证据链很完整,在舆论发酵下,案子以惊人的速度被定性、结案!
最终判了十一年。
然而,看着在被告席上对自己露出一丝苦笑的孟浪,我迟疑了……
如果他是凶手,提前找到我,告知存在跟踪者的目的何在?
这个举动未免太过画蛇添足,反而增加了自己的嫌疑。
这并不合理!
最终让我动摇的,是小雨醒来后的第一句话,“我相信叔叔是好人”……
于是,我决定深入调查下去。
然而随着行动的深入,我却发现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在阻挠我的调查。
不仅是司法机关,甚至负责案件的警方也都处处表现出了不配合,到最后,就连我和小雨的人身安全也受到了威胁。
势单力孤、有心无力的我无奈之下,只能选择带着小雨暂时离开苏市。
然而这让我更加确信,这个事件背后必定另有隐情,伤害小雨的也另有其人!
保护小雨的人身陷囹圄,凶手却逍遥法外。
无奈的是,重大刑事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即便受害人选择不上诉,也无法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
程序上的“正义”让身为律师的我无比沮丧。
离开之前,我申请了探视。
对我表达的歉意和感激,他选择了微笑和释然。
对于我选择暂时离开,他则给予了最宽容的理解。
仅仅只是请求我,替他出一本自传,尽可能的告知后人,有关案件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