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大个地方,散发着浓郁的酒气。
这就是程知节请李破喝酒的酒肆了。
走了不少时候,大冷天的,出了些微汗,又被风一吹,李破觉着滋味不大好受。
程知节还在解释,城里好酒的人不少,但酒肆却不多,而且大多是些果酿,喝着很不痛快,这家酿的酒还成,所以多走些路也值。
两人大步进了酒肆,里面没什么人,看着有些冷清。
刚坐下,店家就迎了出来。
不等人家说话,只见程大胡子将腰刀摘下来,啪的一声拍在桌上,瞪着眼睛就道:“给俺上两盘熟牛肉,弄坛酒来。”
店家估计是这才看清来的是这位“熟客”,立马一低头,有气无力的嚷了一声,“两盘熟牛肉,一坛老酒,两位稍等,马上就来。”
程知节大胡子抖着,估计是有些得意,嘴上还跟李破道着,“俺交的朋友多,钱存不下几个,要不一定请贤弟去有小娘的地方,喝个痛快。”
李破呲牙笑笑,心想,就你这个样子,还想去青楼吃霸王餐?你就再能打,也得被人削成猪头扔出来。
“哥哥还是把刀收回去吧,三弟跟俺说了,哥哥是个仗义疏财的汉子,身上时常拮据,小弟不好交游,到是不短银钱,这顿酒,让小弟来请哥哥。”
“哥哥也别见外,等哪天,小弟给哥哥弄一桌好菜。。。。。。好叫哥哥知道,小弟别的本事也许平常,但做菜的手艺。。。。。。啧啧,哥哥到时候尝尝就知道了。”
程知节习惯性的眯了眯眼睛,接着又是大笑连连,一边将腰刀挂回去,一边道:“贤弟心肠还真是不错,也比俺本事,那会儿俺初来马邑,只能靠着拳头找口饭吃,贤弟过来也就几个月,却已有了自己的店铺。。。。。。好,那哥哥也就不跟贤弟客气了。”
到了这会儿,李破对程知节的印象,彻彻底底的转了个大弯儿。
他不喜欢这个人,因为这位名人,外表看着粗豪,实则有些奸诈,想想自己知道的一知半解的东西,李破到是觉着,这人还真就名不虚传。
要不是这样的心性,恐怕日后也不会位列公侯,长盛不衰。
这样的人,李破其实也见过不少,谈不上什么好恶,但若是有人用豪爽来刻意隐藏心里的诸多心思,就实在让李破升不起什么好感了。
所以,在他看来,这程知节反而不如尉迟来的实在。
当然,李破不会承认,那些都是借口,只因为他自己本就是个善于隐藏真正情绪的人,所以,定然也不会喜欢同类的人物。
一坛浊酒,两盘熟牛肉,两人边喝边谈,各怀心思,却都不会流露在外。
这酒喝着,对李破而言,已经没太大的意思了。
又干了一碗,程知节抹了把胡须,终于说到了正题,“听小三说,贤弟拳脚精湛,不如哪天到郡府来寻俺,让俺也见识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