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凑合着吧。”鹿子初敷衍,然后又问,“对了,小家伙叫什么?”
“还没名字。你起一个吧。”
“叫——叫——元宝。对,就叫这个。多吉祥。”
“你是没钱怕了吗?”
“可不。”
“家里没有牛肉,我做卤肉饭了。”
“好。”鹿子初蜷缩在沙发里,昏昏欲睡。
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小时以后了。费明泽捏了捏他的鼻子,把他叫醒了。
“哎,别闹。累死了。”鹿子初又想睡过去。
费明泽不由分说把他拉了起来,“胃不好的人要按时吃饭的。否则,饿久了该成胃溃疡了。”
鹿子初这才不情不愿被他拉到了餐厅。饭菜已经放好了。
鹿子初闻到香气这才不再发牢骚,坐下吃饭。
费明泽的习惯优雅到令人发指,食不言、寝不语。若是情非得已必须要说话,一定会把餐具放下,并且将口中的食物完全吞咽下去。
两个人安静着吃完了饭,费明泽将碗筷放进洗碗机。然后端来两杯橙汁,鹿子初端了一杯,他一杯。
鹿子初喝了一口,“费大少爷真是贤妻良母。”
“我可是动机不纯的。”
“什么动机?”
“先贿赂你的肠胃,再取悦你的身体,最后把你的心也俘虏——”
“你开玩笑还没个头了吗?”
费明泽将橙汁一饮而尽,才说,“子初,我看得出来你最近过的不好。你一直都是个特立独行、乖张任性的,天生就是需要别人来照顾和迁就的。既然和现任生活的并不愉快,考虑一下分手好不好?”
达·芬奇,【全世界都在等你分手。】
鹿子初,“再找一个,也许还不如这一个。我是个很懒的人,已经习惯了。”
费明泽心伤,忍不住心里问自己。
连人也是会习惯的?可为什么不是我呢?
最初的最初,不就是我先走进你的世界里吗?所以,你我之间十年的青梅竹马,到底是抵不过一朝的天降之人?
费明泽很想这么问出口。
鹿子初说,“我的心在和所有人说一句话,你知道是什么吗?”
“什么?”
达·芬奇,【条条大路通罗马。】
“前路不通,请绕行。”
“绕哪一条?身体那一条吗?”
鹿子初赞许一笑,“你不是好奇我和现任怎么不住一个房间吗?我们之间只同居,不恋爱,完全没有束缚,也没有心理负担。”
费明泽放下自己的杯子,在沙发坐下,“我不喜欢你这样。”
鹿子初凑了过来,他突然看到费明泽发间的耳垂上戴了一枚耳钉。那是一个鹿头,玫瑰金的。上面有嶙峋的犄角,下面镶嵌了一枚蓝宝石。
“你这么恨我吗?要把我的头戴在身上,像个战利品一样。”
“你为什么不觉得是因为爱呢?”
鹿子初嗤笑,“那费大少爷肯不肯为爱献身一次呢?”
说完,他将费明泽压在身下,伸出舌尖舔舐着他的耳垂,压低嗓音问,“要不要我们试一试?看看会不会爱上彼此的身体?”
“子初,我真的不想看到这样一个你,用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也惩罚我。”
鹿子初不管他在说些什么,吻一路向下,滑到他的喉结,“你知不知道,我一直把你定义成自己的什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