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开眼睛,看见韩煜坐在床边,那么近那么近……
近得让我有些不知所措。
心跳加快。
甚至,都不知道该怎样呼吸了……
我现在坚信了,大叔的眼睛一定是导电的,每次与他对视,我都必须要迅速地躲开他的目光,不然,我怕被他电得一塌糊涂,烧焦了都有可能。
哎,虽然这个比喻有点夸张啦!
但就是那种少女心了。
我起身,垂眸,在地上搜寻着自己的鞋子。
咦!
鞋子哪里去了?!
难道被调皮的“吕奉先”叼去了?!
“喂,大叔,我的鞋子呢?!”我抬起头,望着他说。
“我拿出去了!”他说。
“大叔要我光脚出去吃饭吗?!”
“在这里吃就可以了,你的胳膊还没好,我喂你!”韩煜理所当然地说。
那个,那个……
其实,大叔喂我吃饭我会不知道怎么吃了啦……
╮(╯▽╰)╭
难道大叔不知道我看他几眼都会心跳加快吗?!
居然要亲自喂我吃饭……
如果大叔亲自喂我,我连怎么吃饭也不会了。囧。
那样,我想我会饿死的。
“……还是……不要了吧……我自己可以的……”我咬着嘴唇说。
要知道,我伤的可是右手。
左手不知道会不会很听使唤地将碗里的菜夹进嘴里,我可不是左撇子。
在医院的时候,大部分都是护士喂我吃饭的。
大叔只喂过一次,而且,那一次,我只吃了一点点,肚子咕咕叫了一整天……
“你确定你自己可以吃进嘴里吗?!”韩煜诧异地望着我。
我乖巧的点了点了头,其实更多是不知所措。
韩煜板了一张脸,恁恁道:”这辈子,我还没伺候过别人吃饭呢!你是第一个!居然还无情地拒绝了我!你确定脑子没秀逗吗?”
“确定……”我咬咬牙说。
左手也是手啊,右手能干的事情,左手为什么不能?!
试试看嘛!如果不行的话,大不了再要他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