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青蔷看了青璃一眼,一切如常,也不见有什么惊慌的模样,还是年纪小,应该也不懂,没有看到什么血腥的场面,但是她不行,看到地下躺着车夫的尸体,心都快跳出来了!现在摸着还在砰砰的跳,脑子里也一直都是那时候的情景。
青璃回到屋子之后,关好了门,先进到空间里,空间里的雾气原来越浓,还充斥着一股草药的香气,地里的草药都长起来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算成熟,她准备拖几天,等淳于魔头的最后期限,她在抓紧时间收获。
先是在灵泉池子喝了一口水,青璃慢悠悠移动到二楼,脱下衣裳进了温泉池子泡澡。
今天对她的刺激不仅仅是杀人和尸体,还有一种精神层面的,是她来自于二十一世纪,总是要求人人平等,实际上,在这个时候根本不能平等,皇帝一个不高兴,就可以抄家灭族,因为他有这种至高无上的权力。
黑衣人看到他们要灭口,就是因为他们手无缚鸡之力,一刀砍下就永远不会开口,原本她只想做一个普通人,利用空间,小富即安,可是现在发现她的错误。
自家就是一个普通的农户,唯一的有功名的就是秀才老爹,有什么用?将来还得靠大哥三哥,难怪娘刘氏对两位哥哥的希望那么高,心心念念他们能光耀门楣。
淳于魔头也不是她想的江湖人士,听黑衣人话里的意思,他是皇帝的人,那么可能是心腹,地位不低,这次来之行什么密旨,某位野心派磨刀霍霍随时准备逆袭,淳于魔头就成了人家的眼中钉,而那个野心派也是个大人物,这才能出动官府,用官家的力量搜查。
还真是复杂,青璃分析了一下,顿时觉得情况不妙,那么大哥呢,有些神秘,应该和朝廷没有关系吧?摊上这么个麻烦,她真是哭笑不得,感叹自己的霉运。
夜半时分,青璃突然听见二姐那屋里有动静,还能听到青菊堂姐小声的惊呼,她吓了一跳,立刻从空间中出来,在门口拍门。
“二姐,堂姐,你俩咋了?”
片刻之后,二姐这才脸红红的开门,借着屋里微弱的油灯,青璃这才觉得自己最近没有好好观察过二姐,原本她干瘦的身材丰满了不少,也有了曲线,胸部有了弧度,脸上的眉眼也张开了一些,原本就秀气的脸褪去了青涩,有了少女的风姿。
“没……没什么。”
莫青蔷支支吾吾,然后捂着肚子,脸色发白,额角上都滴下了冷汗,她捂着肚子,带着隐忍的痛苦。
“二姐,你这是吃坏肚子了?我去叫娘,你等我一会儿!”
“小妹,别去,我只是……只是……”
莫青蔷捂着肚子,带着羞涩有些说不出口,最后心下一横,反正小妹还小,或许也不懂什么意思,就道,“是来了月事。”
啥,大姨妈造访,二姐应该是第一次,难怪肚子会疼,她记得之前娘前还准备了一些红糖,正好她空间也有一些,就说道,“二姐,我去茶水间给你煮红糖水,你把被单都换了吧。”
莫青蔷诧异青璃怎么懂这个,想着可能是娘亲说的时候她听到了个音,这才点了点头,“去吧,爹娘都睡了,可别弄出大动静。”
村里的妇人月事带都是干净的棉布,中间夹着草纸或者草木灰,然后棉布用过之后还可以洗洗,放在太阳底下暴晒,反复的用,这种其实并不卫生,自从有了银钱,刘氏在这方便也不委屈,她买了不少棉花,又单独买了布匹,做了不少,就是方便莫青蔷月事的时候使用,这也是二伯家堂姐莫青黛说的。
青璃给二姐打好了热水,又煮了满满的一大杯红糖水,还让青菊堂姐喝上一杯,两个人下午在山洞里躲着,那么阴冷的地方,难免都会有些受寒。
“我咋有些饿了呢。”
这么一折腾,莫青菊摸摸肚子,饿的有些睡不着了,青璃去自己的屋子拿过来一些糕点,三姐妹坐在一起分吃着,但是谁也没提今天的事——
九月初八,全家人都起了个大早,早饭吃的是昨天酒楼剩下的菜,那碗酱香肘花,青璃真是一筷子没动,堂姐莫青菊和二姐都吃上几块,她们基本没看到多少可怕的情景,没受什么影响。
张伯,张大娘装扮一新,带着喜气,整个人都年轻十岁,老两口最感谢的就是青璃,要不是她发了善心的捡人,他们也不可能多一个干儿子,所以在心里默默的感激,也决心要一心一意的服侍新主家。
早饭过后,大哥和三哥准备去学堂,林风澈要去武馆,三个人一起出门,结伴同行,看着关系还不错。
“堂姐,大伯说什么时辰过来了吗?”
今天大伯一家说好过来一起做个见证人,顺便也留住一宿,第二天给爷奶庆祝重阳节之后,在回村,家里也是安排了一番。
“娘要喂猪,洗涮,到镇上应该午时了吧?”
“你们三个丫头,一会儿医女要来,留下一个接待的,剩下一个去厨房帮张大娘串蔬菜的串,一个人陪我去集市上买菊花。”
娘刘氏收拾妥当,正准备出门,明天就是重阳节,往年也就罢了,今年年景好,也要讲究下,买上几盆菊花应景。
“三婶,我帮张大娘做活儿吧。”
“我去接待医女。”
青璃看了看两位姐姐,心想着都安排好了,把最后一个留给她,不过陪着娘亲溜达也不错,顺便看看镇上有什么新鲜事,上次张氏游街之后的去向还不知道呢,这个年头对妇人还算比较宽容了,通奸被浸猪笼的也有,一般是大家族的规矩,要是被官府抓到就是打板子游街,反正名声是别想要,但是小命可以保住。
仔细想想,没有名声确实是生不如死,如果脸皮格外厚,这后果可以忽略不计。
刘氏带着青璃去的集市是镇上的东街,这里没有卖肉卖菜的,都是卖一些观赏的之物,花鸟书画之类,能来此地逛街的多半是一些家境殷实的人家,日子过的好,不缺银子,开始附庸风雅,当然,也有大半的读书人来此。
这条街道显得有些古朴,两旁门面都比较宽大,清一色的红砖绿瓦,突兀横出的飞檐,挂的大多是烫金色的牌匾,来往的行人除去店铺的伙计,大多都是绸缎衣衫,或苍迈,或风雅,或清新,或事故,不少大户人家的少爷出门,身后跟着一两个小厮。游记上说大周偏北是苦寒之地,青璃倒是没觉得,镇上的有钱人家多的很,更不用说凤阳城了。
“李丫头,看到没有,前面外面摆放了几盆菊花的,就是国色芳华花铺,这里面有不少名贵的花草,而且价格公道,童叟无欺,你爹的同窗都喜欢来这里。”
刘氏指着前面烫金的大字牌匾,还不放过这个教青璃识字的机会。门口的摆放着一盆盆的菊花,颜色各异,开的正好,一个小伙计正在弯腰给花浇水,侍弄的很是精心。
“娘,为啥叫国色芳华呢?这不是形容牡丹的吗?”
“这个啊,你爹说这花铺的主人是个爱牡丹的,咱这牡丹没办法生长的太好,都是打南边运过来的,路上还有折损,这主人就自己搭茅草棚子建什么暖房,专门为了养花,不只卖牡丹,而且还高价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