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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下文学>辅警逆袭成为交警中队长 > 第83章 化工厂血案一家三口惨遭灭门上(第2页)

第83章 化工厂血案一家三口惨遭灭门上(第2页)

由于案情重大,县公安局副局长彭志华亲自带队,率领刑警队主要刑侦人员和技术人员迅速赶到现场。

经调查,死者于彤爱,女,1977年8月4日生,湘省人。死者关晓,男,2009年5月7日生,湘省人。死者惠天宇,男,2016年3月9日生,闽省人。

三人均是头部遭受钝器打击致死。

案犯作案手段凶残,连小孩儿都没有放过,此案引起了省市领导的高度关注。

韦鸿宇带人赶到现场后迅速展开工作。

首先组织派出所和相关人员封锁中心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进出,请求县领导出面协调,在全县范围内排查一切可疑的人员和车辆。

马上进行调查走访,重点是附近的住户和小区的保安,看是否有发现可疑情况。

再安排一组人,摸排死者的生前关系人,看是否有可疑人员。

最后,调取查看附近的所有监控录像。

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十分重视此案,省厅派出了副总队长杜小生,市局派出了副局长李婉莹为首的督导组。

大庄县公安局成立了以局长张红旗为组长的专案组,专案组下设四个小组,现场侦查小组、人际关系调查小组、排查访问小组和视频监控调查小组。

专案小组昼夜开展工作,调查所有进出过小区的人和车辆,包括那些已经离职的保安和在小区做过装修的工人。

韦鸿宇带人对凶案现场进行了详细的勘察。

案发地在大庄县的城郊结合部,国有化工厂生活区7栋407号。

这是一个两房一厅的房子,里面有厨房,卫生间,阳台。

房门向北,装的是一扇枣红色的铁门,经过检验,铁门未见异常,门锁正常,没有翘压和破坏过的可疑痕迹。

在主卧室的地面上躺着一具女尸,头朝东,脚朝西,呈俯卧状。上身穿露脐短装,下身穿运动裤,脚上穿着一双运动鞋,左脚鞋已经掉落一旁。

室内有一张1米5的睡床,在床头靠窗一侧,地板上有一具婴儿的尸体,尸体头东脚西,呈左侧卧状,穿一连体的婴儿装。

床上还有一具小孩儿尸体,头西脚东,呈仰卧状,上身穿着一件薄毛衣,下身穿一条牛仔裤,脚上穿着一双运动鞋。

专案小组经过现场勘查、尸体检验以及摸排走访的信息,综合分析判断得出一些结论:

三个人的死亡时间在三天前的上午10:00左右。

从门窗没有被破坏来看,凶手是从大门自行进入或者是敲门而入,很可能凶手和死者相互认识。

房间内没有被翻动过的迹象,放在抽屉中的两千块钱现金还在,但现场并没有发现死者的手机,初步判断有仇杀的可能性。

两名小孩儿被杀,很可能是凶手担心孩子把认识他们的情况说出去,才赶尽杀绝。

死者于彤爱,生前在服务场所做过特殊行业,接触的人比较多,与多名男人有一些不清不楚的关系,所以情杀的可能性也比较大。

基于以上的分析判断,在案件还不能定性的情况下,专案组做出如下的侦破思路:

依靠现场勘查,尸体检验、摸排走访的一些线索,从死者的关系人当中看能不能找出重点人来,从重点人身上找因果关系。

扩大布控范围,广开破案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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