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花了两天的时间把笔记本的内容通读了一遍,算是对道家的修行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首先是老王说的主干,气确实是基础。道家通过吐纳和修炼的方式,吸收并储蓄天地间的灵气,包括日精月华,然后转化为道气,才能为我所用。
这里的道气不像武侠小说中的内气、内力一样,可以外放伤人,或者能够抵御外来打击。它是一切道家术法的基础,换言之,道家的各种术法都需要靠道气来激发才会显现出作用和威力,道气越深厚,施展出来的术法威力就越强大。给我的感觉有点像汽车的发动机,排量越大,力量越大。
然后就是符、咒、印、阵。符就是类似于电视、电影上看到的黄纸符,分若干种,每种画法和作用都不同。印是指各种手印、手诀,也有很多种类。符和印都必须与咒配合,然后通过道气的激发才能发挥作用。而阵是指排布的各种阵法,这玩意儿需要有一定基础才能运用、施展,当然作用和效果肯定是要厉害一些。
至于杂项里面的东西就太多了,老王看相、算命的本事应该就属于这一类。除此之外,还包括了观星象、看风水,以及天下各门各派的一些术法介绍,甚至连一些比较精巧、稀奇的旁门左道的术法都有记载。
我最先开始的是练气,老王在笔记里记得很详细,还有自己的一些心得和经验总结。
一天分十二个时辰,午时阳气最盛,子时阴气最盛。但是按老王的说法,物极必反,最盛时也是衰落和转折的开始,这时灵气盛极而衰,最是浑浊。而午时之后的未时是由阳转阴,子时之后的丑时是由阴转阳,这两个时辰是一天中阴阳交替、转变的时候,这时候阴阳互生,生气最足,因此也是灵气最集中,最活跃的时候,选择这个时候练气,比其他时候效果要好得多。
照着老王的法子,我开始练气。第一天、第二天都没啥感觉,我甚至开始怀疑这不就是坐着打瞌睡吗?但是第三天练气的时候,我却明显感觉到空气中仿佛有丝丝缕缕的东西钻进我的身体里,在全身不断游走,最后慢慢的走到小腹的位置就不见了。这种感觉很是奇妙,也让我有足够的好奇不断尝试下去。而且我还试了试在其他时间练气,果然感觉钻进我体内的气息要少得多,也慢得多,效果明显不如未时和丑时。
除了练气我也学着画符和练习各种手诀、手印,同时也尝试熟悉和记忆各种咒文。但这几个科目一开始就让我头大了,除了能记住几种简单的手诀和咒文以外,其他的一概记不住。
画符就真像鬼画符,那些弯弯拐拐的笔画和符号,一看见就头皮发麻,别说记住,照着抄我估计也能抄错。复杂的手诀、手印,比划到我手指抽筋,仍然比划不出那个标准的形状和手势。还有那些又长又拗口的咒文,我感觉像是在学一门新的语言,实在适应不过来。
相对来说杂项篇里的东西我还比较感兴趣,因为里面都是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识,尤其是那些不知道哪门哪派的新奇术法,更是让人因为好奇而流连忘返。
就这样,我进入到忘我的修炼和学习状态。每天未、丑两个时辰的练气成了必修课,就好像游戏中的“双倍经验”时间,一秒都舍不得浪费,恨不得再多几个这样的时辰。其他时间除了偶尔熟悉符、咒、印、阵之外,主要都研究杂项篇里的东西了。
很享受这种专注的学习状态,有时候甚至觉得学习的内容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种积极而又专注的状态,它会让你忘记挫折和阴霾,并且带来勇气,让你迎风向上。
这样的状态持续了大概半个多月吧,直到有一天,我用手机微信付款时看见我的微信零钱只剩下几十块,我才突然惊醒:我现在好像是处于失业状态,而且坐吃山空已经有一段日子了!唉,库存告罄,得想办法了。
我躺在床上开始为生计打算。我现在被停业,即便有案子也无法代理。好在执业之初,我和瑞子摸爬滚打,也积攒了一些资源,现在是该想想如何利用和开发好这些资源的时候了。
这里要给各位看官唠叨几句小律师生存的艰辛,或许将来有律师朋友看到这部小说,诚盼共勉。
律师资源说白了就是案源。一个律师,你业务再好,没有案子给你做,你空有一身武艺也无法施展,要么饿死,要么气死。
古代有很多名士因为怀才不遇,最后郁郁而终。其实“郁郁而终”也不过是好听的说法,结局也不外乎饿死或者气死这两种。因为谁都大不过“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法则,而且这个法则贯穿了世界上所有物种生存轨迹的始终,它不仅仅适用于人类,适用于现在。
所以,如果无“才”,便也罢了。心性平淡,随遇而安,说我“懒”便“懒”,说我“庸”便“庸”,一生粗茶淡饭,最后无疾而终,也是幸福。
若是有“才”,那便辛苦。因为你首先得寻找舞台,如果找不到供你施展的舞台,那么这些“才华”最终极有可能成为你饿死或者气死的根源,遗憾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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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很多时候,作为律师,学会开拓、挖掘资源,甚至比精深的业务技能更加重要。
还记得郭老师不知在哪段相声里曾经讲到过,“相声是说、学、逗、唱四门功课,但有时候这四门功课加在一起,也不如让您心甘情愿把钱掏出来重要”,说的正是这个道理。
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为了寻找施展抱负的舞台,不惜荒废了业务去大搞宣传和推广,甚至是不择手段的虚假宣传或恶性竞争,这里只是想道明律师业务技能背后的功夫,以及学会这个功夫的重要性。这也是行内常说,“律师行业,门槛在门里面”的原因。
我也终于明白,当年面试我的那个主考官,问我的最后一个问题的真正含义。他不过是想告诉我,一名成熟的律师,除了业务精深之外,还要有“门槛内的功夫”。而合理、合法地收取报酬,也是这“功夫”中的应有之义。
律师的劳动本就属于智力成果,而一份智力成果自有它本身的价值,所以作为律师在与客户谈到劳动报酬时,不可“看菜吃饭”、一物二价。更重要的是,要准确定位自己工作的意义和价值,不可拿工作来讲人情,如果自己的工作确实达到客户的目的和预期,那么客户是愿意在合理范围内支付报酬的。如果没有达到,哪怕是一分钱,客户也会觉得不值,而且在埋怨、责怪甚至追责时,他也绝对不会和你讲人情。
劳动成果的价值和尊严,也是一名律师的价值和尊严。我终于知道了面试考核时那个问题的答案,内心不由升起对那位考官的感激,感激他当时不着痕迹的点拨,一番经历之后再次回想,有如醍醐灌顶。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曾经在刚执业还没有案子做的时候,我和瑞子为了把自己推广出去,也动了不少心思,因此在微信和电话里有不少最早的客户。当时这些客户大多是咨询和代写文书,真正能形成案件的很少,但那时候我们就是这样慢慢做起来了。后来渐渐有了自己的案源,这些最初的客户也就慢慢没怎么顾着了。
现在我不能接案子,就打算着把这些最早的客户汇拢过来,做些咨询和代书工作,这样,维持正常生活开支应该是不成问题的,而且,这还会成为我今后重新执业的珍贵资源基础。
这时候我才深刻地感觉到,曾经你不怎么在意的东西,有可能成为你后来救命的稻草。也是在这时候,我开始学会珍惜当下我所拥有的一切,也开始懂得,须有经历,方得成长的道理。
当然,既有资源的巩固和挖掘也是需要方法的。我把微信好友和电话簿里的联系人重新进行了整理,然后建了一个微信群,把最初的这些客户全部拉进了群里,然后给这个群取了一个名字叫“以法惠友”,再以群主身份在群里发布了一个公告,大致内容是“群里的成员都曾经是我的客户,有了大家的支持,才让我从一名新手律师,成长为经验丰富的成熟律师。为了感谢和回馈各位朋友,建立了这个微信群,免费为大家解答法律问题,普及法律知识。欢迎大家咨询、讨论,涉及隐私问题的可以私聊。”
虽然说得冠冕堂皇,挺不要脸,但免费咨询也确实给大家带来些实惠,而且咨询答疑的时间固定在每天早上八点至九点,因为如果随问随答的话,就显得我这个律师太闲,有点掉价了。固定好时间后,人家就会认为这大律师百忙之中仍然不忘给各位排忧解难,这样一来,身价一下又上去了。这些应该也都属于“门槛内的功夫”吧。
需要代写法律文书我就收取一定费用,因为我目前的生活来源就指着这个呢!如果确实有案件需要代理,我只能谎称现在手头案子太多,一下子忙不过来,如果不急,可以缓一缓,如果急,我可以给他们介绍另外不错的律师。当然,这肯定是给瑞子介绍过去。
这个微信群就这样成了我停业期间的工作阵地,最初群里只有二十来个人,后来客户们你拉我、我拉他,慢慢的人数竟增加到三百多个,仅仅是代写文书已经完全足以保障我的生活,这是我最初没有预料到的。这一来,我这失业律师的生活反倒比那些执业律师更充实,每天准时在群里解答各种咨询,然后就是代写法律文书、草拟合同什么的,未、丑两个时辰雷打不动练气,其余时间仍然是饶有兴致地钻研着杂项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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