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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谁料霜花逐日开盟主加更2(第2页)

不多时,二人与刘秀汇合。一边狂笑,一边述说刚才朱祐献殷勤却碰壁的窘态。刘秀听了,对朱祐这个一厢情愿的花痴也颇为无奈,摇着头苦笑了片刻,叹息着说道:“马三娘和他的哥马武,都是官府的死对头。而朱祐和咱们,却是要去长安读太学,然后等着朝廷外放为官的人。双方注定这辈子要越走越远,唉,我看猪油还是趁早死了这份心为好!”

“可不是么?甭说马三娘一直对他不假以辞色,即便假以辞色又能怎么样?到头来,还不是劳燕分飞,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邓奉人小鬼大,也觉得朱祐的一番心思,注定要落到空处,一无所获。

严光的想法跟刘秀和邓奉差不多,但看事情的角度,却另辟蹊径,“我不可惜朱祐白发了一次花痴,毕竟他从小到大,就喜欢找个姐姐管着他。我只是奇怪,马三娘刚才,居然开口就来了一句《孟子》,并引的恰当好处!”

“是啊!”邓奉这才意识到,马三娘作为一个山贼头目,按常理应该大字不识才对。怎么可能连孟子都能信手拈来。

“你们两个蠢货,她如果识字,昨天夜里就不会上咱们的当了!”刘秀反应极快,立刻抬起手,赏了严光和邓奉一人一个爆凿,“莫非你们忘记了,昨天夜里,咱们还欺负她不识字,联手制服了她?”

“这……嘶——,嘶——”严光和邓奉捂着脑袋,不停地吸溜冷气。嘴上无法反驳刘秀的话,两双眼睛里,却尽是茫然。

见二人那呆呆愣愣模样,刘秀忍不住又赏了他们一人一巴掌,没好气地提醒:“男女授受不亲,是她刚刚冲进屋子里逼咱们帮忙隐藏马武之时,严光你亲口说的话。当时她身后背着马武,一只手揽住了你的脖子,另外一只手拎着把明晃晃的环首刀。”

“呀,这野丫头,居然懂得现学现卖!”严光立刻知道自己被表面现象所蒙蔽,气得连连跺脚。

“好个马三娘,居然也能做到过耳不忘!”邓奉在懊恼之余,却佩服得连连抚掌。

“没点儿本事,岂能做得了勾魂貔貅?练武也罢,读书也罢,想登堂入室,总得有点记性才行!”刘秀倒不觉得马三娘聪慧过人有什么好奇怪,耸耸肩,带着几分佩服说道。

“还是你了解她,比朱祐可强多了!倒可拿她做个红颜知己!”邓奉受不了他那幅一切尽在掌握的模样,立刻出言相讥。

“滚!我都说了,双方不是一路人!”刘秀被说得面红过耳,抬起脚,作势欲踢。

“看,恼羞成怒,恼羞成怒了!”邓奉立刻拔腿逃走,坚决不肯迎战。刘秀自觉受到了“污蔑”,哪里肯善罢甘休,迈动双腿,紧追不舍。害得严光遭受池鱼之殃,不得不加速跟上,转眼间,就跑了个汗流浃背。

刘秀的体力,原本就不及邓奉,此刻腰间又系着两只水囊,颇为累赘。因此追着,追着,就失去了目标的踪影。

好在他还记得此行的目的是取水,而不是找邓奉“报仇”。因此也懒得继续寻找此人踪影,干脆放慢速度,调整方向,喘息着朝流水声最大的位置走了过去。

才又走了二三十步,耳畔却有听到了一阵细碎的双脚挪动声。“啪啪,啪啪,啪——啪,啪——”,很明显,有人在背后朝自己悄悄的靠近。

“这厮,居然学会迂回攻击了!”刘秀听得心中一动,立刻判断出是邓奉在耍花招。干脆装作毫无察觉,一边走,一边用目光在附近快速扫视。

好运气的人,瞌睡时自然有老天爷送枕头。正当他犯愁拿什么才能给邓奉一个教训的时候,不远处,忽然又一个婴儿拳头大的黑点,迅速垂了下来!

“啊!蜘蛛!”刘秀顿时被吓了一跳,旋即心中大乐不已,掏出方帕,伸手一抄,将那黑蜘蛛卷进帕中。“就是你了,看那灯下黑还有没有胆子搬弄是非!”

虽然从小就被哥哥刘縯保护得密不透风,可毕竟生活在乡间,刘秀对蜘蛛、蚂蚁、四脚蛇之类的东西,都不陌生。仅仅从蜘蛛背上的花纹和个头大小上,就判断出此物空长了一幅可怕模样,事实上却没有任何毒性。故而毫不犹豫地将其连同手帕拎了起来,同时竖起耳朵,判断清楚邓奉与自己之间的距离,猛地拧身扬手,“招家伙!”

“啊——”身后之人失声尖叫,挥舞着胳膊,快速后退。不小心双腿却被树根绊了下,“噗通”一声,直接摔了个仰面朝天。

“马,马三娘,怎么是你!”从听到声音那一瞬间,刘秀就意识情况不对。赶紧转过身,大声追问。

“呃,呃,呃……”尖叫声嘎然而止,只见素有勾魂貔貅之称,这辈子不知道已经杀了多少贪官污吏的马三娘,双手双脚僵直,像只木偶般,瘫在了地上,。先前那双明亮的凤目,此刻却变成了两只斗鸡眼儿,盯着鼻子尖上缓缓爬行的大蜘蛛,不敢移动分毫。

酒徒注:今日加更完毕,还欠盟主酒魔一方更新一次。明天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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