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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第1页)

刘柏萱有些担心,想要跟着一起去,林清冉安抚道:“萱萱,没事,我过去一会儿。”

刚才刘柏萱喊这女的“孙娜”

这会儿,林清冉想起她是谁了。

原著里,原主是有一个朋友,叫孙娜。

林清冉是十几岁才胖起来的,孙娜就不同了,遗传了她那做屠夫的爸爸的体格,骨架大,从小就胖。

两人小时候一起在山沟子村长大,后来孙娜妈妈找了城里一个二婚的男人嫁了,就把孙娜和他哥哥孙正带到城里了。

孙娜嫉妒小时候的林清冉漂亮,没少使阴招耍林清冉,可是后来随着林清冉逐渐变丑,孙娜觉得自己算是找到了停不下来的朋友,两人关系变逐渐好了起来。

后来孙娜随着妈妈嫁到城里后,她自认为比在乡下的林清冉高人一等,便又不愿意和林清冉做朋友了。

原主长大后喜欢上了孙娜的哥哥孙正,孙娜知道后在原主面前更是耀武扬威,经常利用这件事让原主帮她做事或者是向原主借钱。

按说孙娜一家之后住在城里,不应该再和林清冉有什么交集。

问题就出在作者刘夏萍不想给林清冉青春期过得太舒坦。

强行让林清冉喜欢上了孙正,隔三差五就往城里跑,借着去看孙娜的名义去看孙正。

当然林清冉每次去都没有空着手的,不是带着家里的腊肉,就是带着大米面粉。

孙娜母亲陆秀萍虽然不喜欢这个小姑娘,但是每次收东西的手倒是快的很。

初中的时候,孙正不想写作业,林清冉帮他写,不想去供销社排队买粮食,林清冉帮他排,遇到喜欢的女孩子,情书都是林清冉帮着写的。

这些年来,原主一直给孙正当着舔狗。

要是只出点力那也就算了,问题是钱林清冉也没少出。

原著里,林清河从十五岁开始就去砖厂工作,每个月三十块钱,他自己留了十块钱吃饭,剩下的二十都给了林清冉。

这二十块钱,十块钱给孙翠霞,十块钱给当时高中毕业后没有工作只能下乡的孙正当补贴。

每个月十块,两年了,从来没有断过。

孙家每次来要钱,都是让孙娜过来,因为陆秀萍不想自己儿子和这个又黑又胖的农村女人扯上什么关系。

孙正也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被一个丑女人喜欢着,所以他给林清冉定了一个规矩,那就是不能在其他人面前和孙正说话,也不能让让任何人知道两人认识。

孙家一直收着林清冉的钱,不仅一点感激都没有,甚至还嫌弃她送的钱少。

上个月,孙娜去山沟子村找到林清冉,告诉她:“林清冉,我妈说了,这十块钱只够我哥在乡下生活,但是我们家也是要钱用的。

你从下个月开始每个月给我们家二十块钱,听到了吧,要是你敢不给,这辈子不要想嫁进我们家。

孙娜说完从林清冉手中拿过十块钱就走了。

原主一想到下个月要给孙家二十块钱,就愁得直哭,这要怎么省出十块钱啊,要不等粮食分完拿去黑市卖,卖完就有钱了,孙正哥和娜娜也就不会生气了。

如果不是林清冉穿越过来,原主是真的准备将家里的粮食卖一部分去换钱给孙家的。

孙正也知道自己每个月都是靠着林清冉寄过来的钱生活,这让他感到无比屈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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