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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只要他肯走我倒贴违约金(第1页)

──“我和阿姐从小没爹没妈,连名字都没有,快要饿死的时候,城里最大的歌舞厅九香阁的老板娘把我们从大街上带了回去。”

小小的手机屏幕里,叶时目视镜头,将“自己”的故事娓娓道来:

“老板娘说我阿姐生的乖巧可爱,适合做她的干女儿,还给我姐起了一个新名字──阿柳。

我没有阿姐好看,天生就是个瘸子,老板娘本来想将我赶出去由我自生自灭,但是看在阿姐的份上她还是勉为其难地让我在九香阁的杂物间里住了下来。”

“在九香阁的日子不算多好,动不动就得挨骂受罚,我们姐弟俩虽然呆在同一家店里,但是一年到头也没办法见上几次面,我只知道老板娘很喜欢姐姐,在她14岁的时候就把她推上台,让她当了店里的歌女。”

“九香阁是城里生意最旺的歌舞厅之一,里头养着一群又一群打手,没有人会主动招惹九香阁,我不想让阿姐受苦,只能拼命干活攒钱,想着有一天一定要把阿姐从店里赎出去。

这世道男子还能勉强苟活,但是对女子却格外不公平,我希望阿姐能尽快从这鬼地方出去,至少该过一次快活的日子。”

说到这,叶时眼中的青涩稚气逐渐消失,整个人的气质在几秒钟的时间里迅速沉稳下来,眼中也多出了几分麻木:

──“十六岁那年,我还没来得及攒够阿姐的赎身费,她却已经成了九香阁数一数二的当红台柱子,每天不知道有多少达官显贵愿意一掷千金就为了能听她一展歌喉。”

“客人越多,店里赚的钱也就越多,老板娘每天乐得合不拢嘴,恨不得让阿姐一整天都站在台上唱歌,永远也别下来了。

阿姐成年的时候,老板娘还给她风风光光的办了一场生日宴,流水一样的贵重礼物被一箱箱的抬进了歌舞厅,阿姐穿着一条漂亮的红色旗袍,陪着老板娘一起站在歌舞厅门口迎接到来的贵客。

那些打扮光鲜亮丽的有钱人在前呼后拥中来到阿姐身边,有人伸手摸她的脸,还有人摸她露在外头的大腿,还有人伸手当众摸了一把她的身子,她画着妆的脸上挂着笑,对这些人的动作视而不见。

他们都叫她阿柳,但没有一个人把她当人看。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不仅仅是阿姐生日宴,也是她点大蜡烛的日子,从那一晚开始,我的阿姐离我更远了。”

“因为瘸腿的关系,我在店里干不了多少重活,但我唯一的特长就是会打架,而且不怕死,于是我就成了店里的打手,每天负责帮老板娘处理一些见不得光的事。”

“阿姐偶尔会偷偷跑出房间找我聊天,还会趁着老板娘不注意的时候给我送东西,有时是一碗炖肉,有时是几颗治伤的西洋药。

我会把那些东西留下来贿赂管理打手的小头头,让他安排我成为阿姐出门时的随行打手。”

“与此同时,阿姐的名声也越来越大,每天都有数不清的有钱人跑来九香阁,据说就连北边那边的高官都会结伴慕名找来。

我偶尔也能在小院里看见阿姐走出房间站到阳台吹风,她越来越漂亮,身上的衣服越来越华贵,身上戴着的首饰也越来越多,那么多精致的东西一件件往她身上堆着,堆得我快要看不清她的脸。”

故事逐渐接近尾声,叶时的声音也越来越低沉,他的嗓子像是火燎一样沙哑刺耳,眼神也变得阴鸷,透过他那双眼睛,詹岩好像能看到一团火在他眼里烧着。

──“我成功跻身九香阁核心圈层,成为老板娘得力手下的那一天,是阿姐被活活烧死的日子。”

“那天,北边某个位高权重的大官来了九香阁,他点名要阿姐陪他,但半夜的时候他又突然发狂,把阿柳从房里拖了出来,当着整个九香阁所有人的面让他的手下一把火把阿柳烧死。

他说姐姐手脚笨拙,倒茶的时候不小心烫着他了,所以他要让阿姐死。”

“因为一杯不算多烫的茶,她就得被活活烧死。”

“阿姐在院子里挣扎哭嚎的时候没有一个人愿意出面帮她,他们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她从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一块瘦骨嶙峋的焦炭。

等我干完手里的活,赶回九香阁的时候,她已经被他们用一块破布裹着丢去了城外的乱葬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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