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被富人们视为玩物的小姐,都不会拿正眼瞧自己?
一切都是因为没钱。
所以,钱就是一切。
得挣钱,挣大钱。
但雷国民小钱都挣的艰难,又去哪里挣大钱?
他学到的那些也只是“雕虫小技”,还要提心吊胆的提防着被抓。
雷国民觉得,以前的路子行不通,得想别的路子。
但发财这事,真不是脑瓜子一敲就能想到办法的。不然世界上就没有穷人了。
所以雷国民想到最后,还是想到了歪门邪道上去。
不是说了嘛,所有发财的路子,都写在刑法里,尤其是对雷国民这样一没技术二没背景的街头小混混来说,他除了这条路,没有其他选择了。
但这条路一个不留神,就得进去,雷国民自然也不喜欢这个结果。
正常人到这里,肯定就是:算了,发财这种事,得看命。然后就老老实实该干嘛干嘛。
雷国民不一样。
他想的是,既然都是死,老子干嘛不玩把大的?干脆抢劫算了,抢有钱人,最有钱的那种。
这个念头一旦生出,就挥之不去。
当然,他也不会蛮干,有头发谁愿意做秃子?每个犯罪的人,虽然做好了被抓的准备,但也会想方设法逃脱。
于是,他为犯罪做了周密的准备,还买了很多报纸,对刊登的犯罪事件做了大量的分析研究。
在真正动手之前,他还是继续干着“扒手”的勾当,毕竟每天要填饱肚子。
不过他多了一个任务,就是寻找抢劫的目标。
1992年夏,雷国民来到广州三元里火车站附近一户人家的院子。
他原本的目的是盗窃,用他学到的“小猫钓鱼”的方法,从这家人家里钩点东西。
当他扒着门缝往屋里看时,借着月色,他看到屋子里靠墙有个保险柜。
雷国民的眼睛顿时亮了。
进保险柜的,肯定是好东西,雷国民对那保险柜打起了主意。
他继续观察屋内,发现里面有个人在睡觉。
既然屋里有人,他自然不敢动手,于是他放弃了原本的计划,直接回了出租屋。
从那天开始,他满脑子都是那个保险柜,里面肯定藏了很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