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弹转瞬即至,方正一个侧身就避开了子弹。
普通人的反应速度大约是0。3秒,目前他的反应速度大约是普通人的三四十倍。
大致为0。01秒。
这种小口径手枪的子弹飞行速度大致在400多米每秒。
换言之,只要距离超过4米,他都能反应过来。
他甚至觉得自己完全可以手抓子弹,说不定再杀一些人还能硬扛子弹。
人体皮肤的屈服强度在1MPa左右,寻常手枪子弹的压强通常在100MPa左右,步枪在300上下。
换言之,只要再杀几百个人,就连步枪子弹都破不了他皮肤的防御。
“快拦住他。”
见方正竟然躲过了子弹,白毛惊骇万分,一边跑一边吼。
此时他已经放弃了刺杀方正的目的,只想尽快离开这里,离开清河。
方正念头一动,一个跨步就跨过了20米距离,对着人群一秒钟连出3拳,瞬间就击毙了3人。
“爽。”
他露出嗜血的笑容,和武器相比,他更喜欢这种拳拳到肉的感觉。
“快跑。”
剩下的十几名黑衣人吓的亡魂皆冒,随着领头的一声令下,从东西两边分散逃窜。
这条巷道有500多米,没有监控,但是只要跑到主路就有监控。
方正预估最前面的人大概能在20秒内跑出巷道。
“时间够了。”
他一个冲撞,凭借强悍的体魄将东边最后的5人撞成了一摊肉泥。
时间只用了3秒不到。
然后迅疾转身,3个跨步就追上了西边的黑衣人。
5秒过后,地上全是残肢断臂,只剩下了白毛一个活人。
方正将手套上的血迹在一个黑衣人尸体上擦了擦,讥诮道:
“不是说要把我头打掉吗?”
白毛咽了咽唾沫,想要求饶。
可惜方正没有给他机会,“既然你没这个本事,那就换成我了。”
话落便一拳击向他的面部。
拳头没近身,拳风就撕破了他的面皮。
“噗嗤。”
这一击方正用了巧劲,打飞出去几十米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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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表看不出任何问题,里面却已经是一片混沌。
地上血肉横飞,他却没有感到任何不适,咂吧咂吧嘴,自嘲道:“好像有点变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