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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金族部落(第2页)

冥月心情很沉重,随手抓过桌上的面具又戴回了脸上。

“怎么又戴上了?”吴东方哭笑不得。

冥月没有回应。

“你也别太担心,很快就知道白虎天师是不是还活着了。”吴东方出言安慰。

冥月闻声转头。

吴东方伸手摘下了她的面具, “土族派了那么多巫师来杀金族的孩子,说明他们的巫师通过某种法术事先猜到或者感应到你们的白虎天师出现了,他们既然有这个本事,自然也能知道你们的白虎天师现在是不是还活着,如果真的白虎天师被他们给杀了,土族的人就不会再来了。如果真的白虎天师没死,他们一定还会再来。”

冥月连连点头,“有道理,如果阿爹他们中途受到了拦截,就说明我们的白虎天师还活着。”

“从这里赶到都城要几天?”吴东方问道。

“快马需要一天一夜。”冥月说道。

“都城在这里的什么方位?”吴东方又问。

“那里。”冥月手指东北。

“应该是在临沧一代,洛阳到临沧有五千多里,别说他们消息传的没那么快,就算他们立刻得到消息,马上组织人手,也没办法在这么短的时间赶过来,放心好了,你爹他们在路上不会遇到拦截的。”吴东方快速做出了分析判断。环境虽然变了,地理位置不应该有大的变化。

冥月有点发懵,吴东方说的两个地名她从没听说过。

吴东方主动解释 ,“夏朝的都城叫什么我不知道,不过我知道它的大概位置。”

“你去过?”冥月没反应过来。

“在我生活的那个年代,我曾经去过,我知道那里到这里的大概距离。”吴东方说道,说完见冥月脸上的疑惑没有完全消失,又补充了一句,“你们村子东面那条河是我来到这个时代的地方,在那之前,我一直生活在四千年后的那个朝代。”

“我明白了,你来到我们的朝代之后一直在我们村子附近活动,没有去过很远的地方,你想去中原是想看一看中原在我们这个朝代是什么样子。”冥月说道。

“聪明!”吴东方冲冥月竖起了大拇指,美貌与智慧兼具自然再好不过了,要是只能挑一样,还得挑智慧,好看的笨蛋不能要,没法儿交流。

冥月开心的笑了,她开心不单是得到了吴东方的赞美,还有吴东方乐观的性情和他睿智的判断,这些令她越发确定自己选的人是对的。

吴东方走到门口向外张望,“外面的人走的差不多了,咱出去逛逛吧。”

“好。”冥月起身走了过来。

“贝壳带了没?”吴东方问道。

“带了。”冥月指了指自己腰间的小布袋。

二人刚出门,又遇到了昨天跟冥月说话的那个女巫师,二人亲热的说着话,今天之前这个女巫师也不知道冥月的样子,今天是第一次看到庐山真面目,一个劲儿的夸冥月漂亮,随后又对二人表达祝福。

就在此时,那个男巫师沮丧的从东面走了过来,这次他没有再跟冥月打招呼,恶狠狠的看了吴东方一眼,自一旁绕了过去。

等到女巫师率领族人离开,吴东方和冥月出了院门,在城中四处游走。

冥月走在街上回头率超高,这么漂亮的女人很少见,这么漂亮的女巫师更少见,吴东方承受着四面八方投来的嫉妒眼神,心里不无得意。

金族有六个部落,每个部落都有几十个村子,住在部落里的人是不开矿的,他们主要种田和做买卖,粮食以粟米和黍米较多,这时候还没有大米。除了粟米黍米还有一些豆类,有大有小,小豆子跟火柴头差不多,大豆子有指甲大,这些豆子都能煮了吃,也是现在的主粮之一。

也有蔬菜,品种还不少,不过吴东方认识的不多,葵菜,竹笋,蕨菜,还有就是大冬瓜,其他都不认识。

肉类有牛羊马猪,不是每天都有,杀什么也不一定,牛最贵,羊次之,马再次,最便宜的就是猪肉,为什么这么排列,冥月给出的说法是牛要耕地,一般是不杀的。羊能挤奶产毛,也不能乱杀。马奶虽然不太好喝好孬也是奶,只有猪没什么用处,所以它最便宜。

鱼大部分是鲫鱼和鲤鱼,还有几种叫不上名,这时候的鲫鱼和鲤鱼比现代的鲫鱼和鲤鱼个头大,鱼鳍也比现代的鱼要长。

除了吃的,再就是布匹,丝绸最少也最贵,麻布最多,最便宜的是毛布,这种在现代很贵的布料在这里很不值钱,原因很简单,这里属于热带,大热天的没谁喜欢穿件羊毛衫。

货物的种类主要以衣食为主,货币就是这种贝壳,比较受欢迎的交换物是粮食盐巴和各种牲畜。

闲逛的时候吴东方发现城墙上悬挂和撑顶着不少巨大的头颅,问了冥月才知道这些都是闯入部落的凶猛野兽,被杀掉之后头颅就放到城墙上警示后来者,这一情况说明这里并不是世外桃源,住在这里很不安全。

这时候没有客栈饭店,不过有卖熟食的,他们卖熟食的方式很有趣,用石头垒砌一个方形的石屋,下面生火,整头猪扔进去,还有乱七八糟充当调料的树叶也扔进去,得半天才能闷熟,卖的时候也没有秤,按照部位和肉块大小来,换也行,买也行,这些人可能干的久了,心里有数,一斧子下去基本能做到不亏不欠。

逛累了,天也黑了,该回去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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