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打开他卧房衣柜的那刻,她突然在衣柜的小小角落里看见了证明自己推论的那个证据——莫春的“巴依老爷”!
她忘记了躲藏,回头看着那个俊美的男子,说,你知道吗?莫春找这只拖鞋找了好久,“阿凡提”一直在她的床底下,等着“巴依老爷”回来。
当时的他,就愣在了那里。
满心满眼的伤痕,爆裂在空气之中。
【纪戎歌篇】
012005年5月5日,以及之前,我们曾遇见过。
现在的她,脸色苍白,行走在这个房子里,不知道在寻找什么。我一直都在电脑前,反反复复地看那张意外拍摄下来的相片。
放大。
放大。
直到看清楚你的脸。
相片上的时间是2005年5月5日。
那天,有一个嚣张的姑娘,用一只怪异的拖鞋砸中了我的脑袋。
当你下来寻找拖鞋的时候,我一直都坐在车里面。当时的我,并不知道砸中我脑袋的是你。我只是想看看,是哪个冒失鬼做出了这样缺德的事情,然后想好好地教育她一顿。
可是,却是你。
命运真是一个轮盘。
是一个你怎样逃都逃不掉的轮盘。
是的,我认识你,早在2005年5月5日之前。
只是,我从来从来都没有告诉过你,2005年5月5日,以及之前,我们曾遇见过。
02挂在麦乐脖子上的袖扣,和衣柜里的法式双叠袖衬衫。
麦乐现在正对着衣柜发呆,目光从“巴依老爷”转移到了挂在衣柜里的那件法式双叠袖衬衫上。她一只手捏住自己胸前,你送给她作为庇佑的你的护身符——那粒袖扣,上面写着大写字母:J。
另一只手,伸向了那件法式双叠袖衬衫,因为上面也有一粒多年不曾解下的袖扣。上面写着大写字母:RG。
这两粒袖扣,同是英文字标:Cartier。
是的,莫春,这两粒袖扣上的大写字母缩写,就是:纪戎歌。
我的名字——JIRONGGE——J。R。G
当时的你,十六岁吧?
那是2002年吧?
一个不会游泳的傻姑娘,居然那么傻呼呼地就跳进了冰冷的水里。当时的水很冷,你的皮肤也很冷。我跳入水中,紧紧托起你的时候,已经陷入迷茫的你,居然还能对着我微笑。你真是从小就花痴啊。
当时的你,长长的头发,漂散在水面上,就像一朵巨大的云彩。
黑色的。
所以,从此以后,我的眼睛也是黑色的。
多年,不敢改变。
那一天,我救下了你之后,就拨打了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