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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12月23日三(第2页)

如果说范德昌曾经以那种赏识的目光细细的观察过这个浑身沾满大白粉的装修工,那是他花跟别人一样的价钱却得到精致装修的效果。再有,这个小子为了迎合雇主还有点油腔滑调,不过话说回来,又不是讲求真凭实据上纲上线的大事。谁不愿捡好听的话听。如果他真要动起歪念,觊觎他心中最宝贵的最不可让人饶恕的情感的时候,眼前的人顿时就像爬满苍蝇腐化的臭肉,用让人再厌烦的话来形容也不为过。

不过普通的交往,所说都是毫无意义的不触及任何实质性生活的话题,倒显得彼此和谐融洽。对吴爱民故意抬举范德昌根本没放在心上,或者说他历经了太多生活的捶打,从没把这类靠着卖体力赚生活的人放在心上。倒也不能他说瞧不起这些人,毕竟自己也是从像他们一样从一无所有干起来的。正因为都经历过一无所有,更加深深体会到此中的滋味。

吴爱民忙着手里的活,只想把活干好,早早拿到工钱,至于自己留给眼前人印象的好坏根本没当回事。也许自己根本就是一钱不值,只是自己从来没有没有正式思考自己的价值;也许自己从来就被人看不起,只是自己没有受到名誉跟精神的污蔑、打击。老鼠贼溜溜盯着盘子里的美食,老鼠只知道那里的食物可以使自己充饥活命,却不知道美食跟粮囤里的腐谷有着天壤的差别。

范德昌可以遭受生意失败的打击,事实上他正在遇到生意不可挽回的窘境。尽管他已经赚到了一个装修工一辈子都不敢想象的财富。财富对他来说是没有止境的,没有满足的时候。对财富的追求除了给自己跟家人带来物质保障的富足,心里的那种虚荣也跟着在膨胀。毕竟富人跟穷人受到的待遇跟地位有着天壤之别。包括他对唯一女儿的婚姻花过很大心思审视、考量,尽管他不能长久的守着自己的宝贝女儿。但是一定要让她按着自己的安排计划去找到属于她的另一半,尽管是为女儿择婿,让他称心才是如意的。就像德拉摩尔先生给女儿玛蒂尔德择婿一样,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于连这个穷光蛋。尽管他对于连才智的赏识超出对自己儿子的喜爱。但是让于连做自己的女婿,是万万不能接受的。同样范德昌得知吴爱民对他女儿动不该动的邪念的时候,那种厌恶感跟垃圾堆里讨食的老鼠没有多大差别。

福安大厦的那场火灾对吴爱民来说,留下的记忆绝不逊于那些受到损失的商户,商户为化为乌有的财产而痛不欲生,吴爱民为无从追索的姑娘而念念不忘。不是任何偶然的相遇就会使相途陌路的人彼此产生了感情,而是在这偶然的相遇中发生了让彼此都终生难忘的事。如果仅此一次的相逢以后,再也没有不期而遇的邂逅,彼此也只能留下一片难忘的念想而已。如果仅仅吴爱民一个人心里有着那种强烈的愿望,而那个姑娘心如止水从来没动过任何可以共鸣的心思,他心里的波澜不管再怎么涌动,也不会激起多的大浪花的。

不错,他们又相逢了。再次巧遇似乎用命中注定灵犀相通的因缘更合适。吴爱民绝不会想到这里就是范厚坤的家,也不会想到范德昌就是她的父亲。

“阿姨,我的活明天就完工了,如果有哪里不合适的地方,说给我,修补还来得及。”第七天要结束的时候,吴爱民跟老妇人说。这类套话吴爱民不知说过多少次了,每一次完工的时候除了更换称呼,连说辞都少有变化。言外之意自己的活如果达到了您的满意,按理该给自己支付工钱了。

“小伙子,你干的活我是挑不出啥毛病的,不过,要等我的女儿回来,只有她满意你的辛苦才算得到真正的好评。我已经给她打过电话了,明天一早就会回来。放心,我女儿可是一个好心的姑娘,从不为难人的。”老妇人心情很高兴,对年轻人的活计也很是满意,说完接着又说,“她是在影楼给人家做婚礼拍照的,这阵子结婚的人真多,要不早几天就回来了。天天看着人家盛装打扮的结婚,她也该动动心了。”

“谁要是娶了你家的女儿该有多幸福!”听了装修工的话,老妇人的心情毫无保留的在脸上化作一片喜色,心想,“小伙子不但干活好,话也说得使人受听,只可惜是一个卖苦大力的。”

“不过,到现在还没有一个中她心意的。每次问她,却说她早就心中有数,只是没到出现的时候,谁都听出来了,她这不是搪塞是什么。”老妇人自信凭着女儿的美貌还有家资的富有,哪位俊雅的小子不会在梦想觊觎着这样的人间尤物。只是女儿的心气太高,一般的人是不会入她的法眼。老妇人说着心中又多了一些沉重,“我们年龄都大了,这个家已经很久没有孩子的跑跑颠颠,哭哭闹闹欢乐的气氛了。”

“厚坤,你可回来了,吃过午饭了吗?”

“吃过了。”

“没吃我给你重新做,再不回来家里的樱桃熟透该落地了。”吴爱民站在马架上细心查找每一个死角需要补漏的地方,院子外面传来了老妇人跟一个姑娘的说话声。“一定是这家的女儿回来了。”吴爱民心里在想,“老妇人说过,只要她女儿满意就算完工了。凭着自己对这家人的了解,估计用不到晚上就会把工钱拿到手的。那样路过菜市场一定称几斤猪肉,以前总是肥的多瘦的少,这次回去跟父亲好好地开开荤腥。”

不过院子里的樱桃的确挺馋人的。几次吴爱民都在想,这家的妇人会不会摘几个樱桃给自己尝尝。如果不是自己的自制力强,好几次在外面拿材料的时候,都想伸手摘下一个,这么大的一棵树,即使少了几十个主人也不会看出来的。

吴爱民知道了,树上的樱桃都是给他们的姑娘留的,姑娘没有第一个吃到。父亲回来也只有捡落地果来尝尝,弄不好是因为姑娘爱吃樱桃才种下的。

“厚坤”吴爱民听到老妇人叫这个名字的时候,心里一惊,“该不是?……不会的,世上重名的人太多了……但是他们也是姓范?……也许她的乳名叫厚坤,真正的名字跟自己心里想的毫不相干。……”

“今年樱桃结的果实真多颜色也好可人。”这次他彻底听清了,每一个字从她若兰一样的口气里吐出的时候,他的听觉就像夜里的猫头鹰每一个细微的声音通过感知器官传到心里都作出了准确的判断。

“以前的时候,树还小,如今已经彻底的长大了,结出的樱桃既好看,又好吃。快到屋里歇歇,我摘下一盆给你洗洗。”听说话就知道老妇人见到自己的姑娘心情有多高兴。

“影楼工作只是太忙,一点不累,来回又是坐车,还是我自己摘自己洗,你一定也没吃过,咱们一起来尝尝鲜。”姑娘一边朝屋里走一边说,“妈,我在家待不长的,拿上衣服下午接着回影楼。”

“怎么这么忙,不知道啥时候才会把你的心给收住。”

“是她,没错,就是她。”吴爱民不再怀疑了,这一次他不再像捕捉猎物的猫头鹰,而是像被猎手盯住的猎物,吓了一跳,甚至不知道手里的刮板怎么从手脱落了下去。

“屋里什么声音?

“是装修工在干活的声音,不是跟你说了吗?活干完了,让你回来看看,好结算工钱打发了人家。六七天一直不停歇的干着,活干得没得挑,不信你去看看?”老妇人的心理觉得装修工的存在有些多余,恨不得一下把他打发走,跟女儿在一起好好的说说心里话。女儿不是不知道,妈妈的心里话正是自己最不想听到的。

显然,姑娘对母亲的话不感一点兴趣,甚至换了另一种口气问道,“我的屋子也被动过了吗?”

“都刮完了,不过你的东西都是我亲自收拾的,别人连边都没碰一下。”吴爱民这才知道二楼东侧的那个大房间一定是姑娘的闺房,所有的物品都厚厚的布单盖得严严实实。

姑娘走进屋门的时候,朝着在客厅架子上干活的装修工看了一眼。好些天没回家了,家里突然多了一个人,带着一点好奇的眼神朝装修工瞟了一下。装修工不知为什么心跳顿然加剧,一种恐惧的躲避的心理。心里在想,怎样不被姑娘发现从这间屋子逃出去,好像自己做了不该做的事被人家发现了一样。但是,忍不住还要回头看看。谁知两双眼睛不期而遇的时候,都愣住了。

“范厚坤!?”装修工差一点喊出姑娘的名字。装修工清楚地记得福安大厦着火的时候服装店的老板喊的就是这个名字,喊的就是她。

“他,就是在福安大厦火灾里救自己出来的男人,当时他的力气好大,有点弄疼了自己,自己好像还骂了他,不要说名字,甚至连一声道歉的话都有。”姑娘呆呆的傻傻的站在了那里,嘴里轻轻地念叨着,“怎么会是你!?”

那场火灾过后,等事情彻底平静下来,姑娘好几天把自己关在屋里,思考起很多事。那天发生的一切并没有因为场面混乱而模糊,反倒更清晰。每一个场景每一个动作每一个声音,甚至被他牢牢抓住的胳膊隐隐还有点淤青,略微疼痛的感觉使自己有些踏实,甚至越疼痛自己就越安全。毕竟大火是在离自己最近的地方着起来的,自己也是唯一一个朝着火场走去的人,也就是说那天如果有伤亡自己是注定是第一个。一个人在房间里静静地坐着,妈妈及时给她送饭,知道她是被吓坏了,每次送饭都想安稳安慰她。她总是说,“妈妈,求求你别说了,让我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坐着好吗?”

从此她变了,变得就像是山脊的分水岭,就像古代男人需要加冠礼,女人需要笈笄礼。山的那边是过去,山的这边是未来。站在山脊看过去有些无知可笑,未来却是一片遥远茫然。

乳色柔纱连衣裙上绽开着粉色蓝色的花朵,一双棕红色的皮凉鞋,一双米黄色半透明的矮靿袜子,胜比喜鹊黑色羽毛大波浪的头发垂在肩下,跟喜鹊素囔白羽一样的皮肤成了鲜明对比。露出的玉指酥臂,难以遮盖的白皙的大腿,勾引得多少贪婪淫邪男人想入非非。胖乎乎的指关节显着迷人的浅浅的肉窝窝。随着姑娘的进来一股淡淡的花草一样的香气也跟着飘洒了过来,装修工站在架子上愣愣的看着姑娘,站在离他不到一米远的姑娘也痴呆呆的看着眼前的装修工。

“怎么会是你!”姑娘又把刚刚说过的话说了一遍,口气却变得更加亲和。

装修工也差一点跟着女孩问一句“怎么会是你!?”

穿着一身蓝色劳动布工作服的装修工,浑身到处沾满了白白的灰浆,为了干活方便两个袖管挽到了胳膊肘子上面,最不像样子是漏在外面的手、胳膊、甚至脸和头发也没逃脱飞溅过来的灰浆,唯有眼睛还是明亮的。两个类比相形见绌的人站在一起,就像一个美女的身边站着一个怪物,使人一下子想到《巴黎圣母院》里面的埃及姑娘爱斯美拉达和敲钟人卡西莫多,卡西莫多的丑陋是天生的,装修工的丑陋是为了生存卖力劳动的扮相。如果装修工就这个样子回到了家里,说不定他父亲都当陌生人一样把他拒之门外。装修工感觉除了惊讶还有不自在,他用拿着刮板的右手顺手擦了一下脸上的汗水,汗水和灰浆掺和的污泥顺着手滴在了地上,如此更多添了一层怪相。姑娘一点也不介意,她早已知道知道他的真实面目,这样妆扮反倒更可爱。

“这么高,快下来,小心别摔着。”说着话,姑娘伸过手就要把架子上傻愣愣的装修工给扶下来。装修工怕姑娘白白的玉指沾到自己的身上,沾到自己身上用汗水、灰浆和成的污泥,借着他年轻健壮的体质和没有脱离原始猴群进化过来的本性,灵活的跳到了地上。

“怎么?你们认识吗?”即使最忠于职守的狱警对重刑犯人的看守,也未必比母亲对未出嫁的女儿看护的更严。几乎跟姑娘一起进屋的老妇人把女儿跟装修工的一举一动都看在了眼里,老妇人不理解的是,女儿怎么第一眼见到这个装修工就死死地盯着不放?连进屋干啥的都给忘了。在女儿的婚姻大事上他们可是给她介绍过很多长相不俗的小子,都被她拒绝了,甚至连看一眼都感到厌烦。如果跟那些小子比起来,装修工的长相可以说是最差的,给人的第一感觉好像女儿心里早就有了让她中意的人。女儿曾经给她掏心掏肺的说过,她不愿意拿着自己的一生当赌注,要找就找一个好人,难道她说的好人就是眼前装修工这样的人,没准就是这个天天沾满污泥的丑八怪?

“妈,你忘记了吗?我跟你说过,去年福安大厦着火,我去给老板抢救貂皮大衣,有一个男人把我从大厦里面给救了出来。那个男人就是他。”姑娘说着话,就像两个早已在一起关系密切的情侣毫不羞涩的伸过手去就要拉装修工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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