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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大家都在努力活着(第1页)

接下来的几天,这栋楼显得很安静。

当不用为食物发愁的时候,其实末世也挺好的。

每天吃饱了睡,睡饱了吃,不用上学,不用上班。

当然也有一些人,觉得这样的生活有些无聊,因为他们在小说里看到的末世,都很精彩的。

一个人可以独享一个城市的物资,平常喝牛栏山的人,可以用茅台来泡脚。

只能吃鸡排可乐的人,则是变成牛排加红酒。

那些找不到老婆的人,只要手里有点吃的,加上几分胆量就能与校花共进晚餐,与明星贴身肉搏。

末世对于大多人来说,这是一个重新洗牌的时代,是能改变命运的时代。

可是现在他们被困在这么个单元楼内,吃的东西,也只是能吃饱而已,谈不上任何好,连块肉都看不到。

女人就更不要说了,这栋楼原本还是有很多女人的,可是磁暴那天都跑出去看表演抽奖,只剩下他们这些懒得出门的男人。

他们现在最大的乐趣,就是找到单元楼内,那些漂亮女人的房间。

寻找那些女人的贴身衣物,然后用来意淫。

陆昂则是利用这段空闲的时间,来提升自己的身体素质。

药剂就相当于是乘法,原先的身体素质越好,那么使用药剂后,效果才会更好。

无论如何,身体才是活下去最重要的筹码。

上一世的陆昂,身体一直都不太好,因为从末世开始后,他就一直在挨饿,导致他营养不良。

即使属性药剂是他发明的,最后的他把所有的药剂都吃了个遍,也只是让他的身体速度和一个运动员相似,勉强可以面对几个丧尸而已。

不过末世中能不能杀丧尸,并不是最重要的。

丧尸杀不完的,遇到丧尸最好的办法,就是跑。

只要跑得比丧尸快,比丧尸持久,活下去的概率,就会无限提高。

腿跑不动的时候,他就锻炼手。

单手抓着长矛的尾部,保持静止不动。

长矛的重量,大约有1。5公斤,非常重。

刚开始他只能坚持一分钟,现在已经可以坚持五分钟。

而他的目标是能坚持半个小时。

而且他还能一边跑,一边抓着长矛不松手。

坚持训练一段时间后,陆昂又在跑步机的前方墙壁上,用马克笔画了好几个圈。

接下来他则是后面一边跑步,一边用长枪,去刺墙上的圈。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刺不中,好几次都摔得鼻青脸肿。

练习一天后,他终于可以一边跑步,一边用长枪刺中目标。

接着他再次加码,穿着全套的骑行服,戴着着头盔,身后还背着一个背包,模拟在户外遇到丧尸的真实情况。

就这样,每天除了睡觉,吃饭,其他的时间,陆昂都在这样地训练着。

他经历过末世,很清楚,等离开小区后,无论去哪里,都会遇到丧尸。

哪怕是高不可攀的山峰,密不透风的丛林,偏远无人的海岛,都有可能出现丧尸。

丧尸是杀不光的,而一个人再强,正面冲锋的时候,能杀死100多个丧尸,依然是极限。

只有跑得越快,越久,才能活下去。

陆昂每日都在锻炼自己,和兴社的人也没有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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