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爷嘟囔了一句。
林默点头。
他在这里又转了一圈。
的确没什么特别的发现。
当然要说什么都没有也不对。
他在一个房间里,找到了一个用符篆包裹的东西。
又粗又长,也不知道是什么。
“小伙子,这应该是火腿吧。”
身后传来了一个身影。
林默回头一看,后面不知道啥时候又冒出来一个大妈。
这大妈胖乎乎的,穿的挺花里胡哨的,烫着发,还涂着红指甲,看年纪,得有六十多了。
老来俏啊。
林默问大妈你是谁哪儿来的。
“我?我就住隔壁,43号,老王头是45,你这家是44,咱们是邻居。”
林默心说谁跟你是邻居。
不过转念一想,明白了。
这个小区所有的屋子里放的都是骨灰,是一个‘墓地’。
噩梦灾难发生之前,那世道很奇怪的,公墓那一个比一个贵,有的时候,死人住的地方,比活人的房子都要贵。
所以广大人名群众就发挥主观能动性,想到了一个法子。
在偏远地区,房价便宜的地方,买小户型。
专门用来放骨灰。
这一套弄下来,比一些公墓的花费都要便宜。
最后还能有一套房子,这何乐而不为。
于是一传十十传百。
这个小区就成了去世的人所居住的小区了。
甭管是在青山绿水之间,还是在其他什么地方,但凡是墓地,放死人的地方,基本上都是阴气极重的,这适合死人们在这里活动。
而这一栋楼里,‘入住率’还挺高,隔壁居然都住着‘住户’。
刚才的大爷,这会儿的大娘就是邻居。
林默问这个大娘怎么称呼。
对方自报姓名。
姓刘。
林默就叫人家刘阿姨。
“刘阿姨啊,你也是看门虚掩着,就进来看看?”林默问。
“对啊。”刘阿姨点头。
林默又问,你是怎么看出来,这是火腿的?
“形状像,不过好像要更长一点,你看这个样子,上面粗,中间是膝盖,下面不就是小腿和脚嘛,不过这个脚看上去不太对啊,怎么这么像人脚?”
刘阿姨喃喃自语。
说到后面,她一愣,脸色一变。
“这好像就是,是人腿,人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