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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中山装王子凡(第2页)

“阿红,这么早?”

“给你送衣服呗!”

“噢!”

王子凡想起是有这么回事,当时拿到第一笔稿费就委托钟父帮忙做了一套西服,正好今天派上用场,钟儊红好奇打量房间环境,虽然知道王子凡住这里,但这是第一次上门,走了几句就近坐在床边,双手放在背后支撑身体,被窝还是热的!

“怎么还有一件,买一送二?”

“就算是,也应该是买一送一!”钟儊红忍俊不禁笑了:“小学生的账都能算错。”

王子凡调笑道:“算上你,不就是买一送二!”

“讨厌,油嘴滑舌!”钟儊红羞涩,若无其事的站起来。

王子凡对着镜子整理领带,皱眉道:“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啊!真奇怪,不知到领带是谁发明的,多此一举嘛!”

这个可难不倒钟儊红,她是制衣世家,从小耳闻目睹,笑道:“听说领带最早起源于日耳曼,日耳曼人居住在深山老林里,茹毛饮血,披着兽皮取暖御寒,为了不让兽皮掉下来,他们用草绳扎在脖子上,绑住兽皮,这样一来,风也不能从颈间吹进去,既保暖以防风,后来他们脖子上的草绳被西方人发现,逐步完善成了领带。另有人认为领带起源于海边的渔民,渔民到海里打鱼,因为海上风大而冷,渔民就在脖子上系上一条带子,防风保暖,渐渐地带子成了一种装饰!”

说到这里,钟儊红恶趣味一笑,继续道:“在中世纪,英国人以猪、牛、羊肉为主食,而且进食时不用刀叉或筷子,而是用手抓起一大块捧在嘴边啃,由于那时候无刮胡子的工具,成年男子都蓄着乱蓬蓬的大胡子,进食时,弄脏了胡子就用衣袖去擦抹。妇女们经常要为男人洗这种沾满油垢的衣服,在不厌其烦之后,她们想出了一个对策,在男人的衣领下挂一块布,可随时用来揩嘴,同时在袖口上钉几块小石块,每当男人们再按老习惯用衣袖擦嘴时,就会被石块划伤。日久天长,英国的男人们改掉了以往不文明的行为……”

王子凡胃里翻涌,恶心不已,赶紧把领带解下来,连西服都嫌弃上了,摇头道:“算了,还是穿中山装吧!”

钟儊红捂着嘴偷笑,不过看到爸爸精心制作的西服被扔在地上,又有些心疼,蹲下身子捡起来叠好放进衣柜。

王子凡换上中山装,整理整理衣襟,还比较满意。

得!以后就穿中山装了!

钟儊红眼睛一亮,心想,老爸说的没错,阿凡还真适合穿中山装,年轻帅气这是有点,当明星很合适,但是当老板,总给人一种年轻面嫩、不能服众的感觉,而在中山装的衬托下,王子凡身上散发着一股稳重气质,不但帅气了,还有种成熟的感觉,刚才还轻佻无度的面容,竟然变得庄重严肃。

如果昨晚宴会穿中山装,雷爵坤或许又会是另一番态度。

王子凡伸手在钟儊红眼前晃晃,调笑道:“小样,被哥的帅气迷花眼了吧!”

钟儊红啐道:“穿什么都一样,没一点正经!”

王子凡笑笑,看了下时间道:“先出去吃点东西!”

酒店就在广播道上,也不用打车,吃完早餐走几分钟就到梦工厂,还不是上班时间,公司只有吴梦达在勤快打扫,忙得不亦乐乎。

“阿达,早!”

“王先生……早!”

等到王子凡过去,吴梦达才揉揉眼睛,没看错,那就是王先生!

钟儊红也是梦工厂一员,不过这里没有她办公室,因为公司实在太小了,两层小楼,一层被仓库占了大半,二楼是办公室,如果苗乔伟、黄曰华、董剽这些人全都来,连站的地方都没有,王子凡不止一次想把周围地皮买下来,扩建梦工厂规模,但都因报价太高而放弃。

天杀的奸商!

一平米竟然开价10万港币,也就是说买下这20000多平屁大点地方,竟然要两个亿!

真是想钱想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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