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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掌中之物(第2页)

林飞宇高兴的差点又伸出筷子去夹面前那盘桔梗吃,我提醒了一句,他才收回来。

不过我看他现在吃什么都是甜的了。

我见他一脸被爱情冲昏头的模样,干脆让大妈把那个拌桔梗给收了。

点完菜之后,林飞宇提议道:“今天那么高兴,喝点啤酒吧。”

“司葭不会喝酒诶,你给她点饮料。”

“哦。”林飞宇听话照做。

上了炭火和烤肉之后,林飞宇开始帮大家烤肉吃,热的额头上汗都滋出来。

胡之菲递纸巾给他,接过他手里的夹子继续烤。两人默契得就像是老夫老妻。

而我则从林飞宇前后判若两人的表现中充分领教了“爱情使人面目全非”,我悄悄转头看李驰的表情,李驰却见怪不怪,从容地吃着烤肉。

“你说的那发小是男的女的?”两杯啤酒下肚的林飞宇胆子大了起来,一边搂着胡之菲的肩膀,一边开玩笑似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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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啊。”胡之菲一耸肩膀,他的手又落了下去。

“不是说发小吗?”林飞宇吃醋地喝了口闷酒。

“发小就不能是男的吗?”胡之菲将生菜包肉送进嘴里,不太文雅地一边咀嚼着一边含糊不清地说着。

林飞宇看看胡之菲,一脸敢怒不敢言的小媳妇样。

“菲菲说,那男生小时候像个小书呆子,又高又瘦还戴着个牙箍,她可瞧不上了。”我解围道。

林飞宇又高兴起来,胡之菲却泼着冷水:“不过人家现在可是投资公司合伙人。”

“我发现他摘了牙套,还挺帅的。”胡之菲问我,“是吧,司葭。你也说过他帅。”

李驰在桌子底下轻捏了一下我的手心,迅速松开。

我便有些恶作剧似的,假笑着说:“是挺帅的,是那种帅。”

“哪种帅啊?”两男生异口同声道。

“都市精英,感觉开口就会说英文的那种调调。”

“嘁!”两人又异口同声地嗤之以鼻。

“再来三瓶啤酒。”胡之菲结束了这个话题,在大妈起开下一轮啤酒的时候,她说起了今天的遭遇。

“今天在外面跑了一天,真累死我了。”胡之菲慨叹,“我让我爸公司发的货,物流已经送到了,我回来的时候,顺便去物流公司把两箱衣服取了回来。”

“菲菲,你怎么不说一下,我和你一起去。”林飞宇趁机又握住了胡之菲的肩膀,摇晃一下说,“你一个人搬这么重的东西怎么行?下次一定要叫我帮忙,知道吧?”

胡之菲无所谓地笑笑,这回她没有扭动肩膀,任凭林飞宇的咸猪手从肩膀慢慢往腰上挪去。他俩的动作越发亲昵。

恋爱进程之快,令我大开眼界。

我没眼看,低下头吃东西。

“还好吧。反正有电梯啊。我都有手有脚,一两百件衣服,不至于吧。”

她依偎着林飞宇说:“如果呢,有一天突然来了个上千件的单子,那我可搬不动了。还得靠你了。”

林飞宇的脸噌的就红了。

不知道是对胡之菲的托付感到激动呢,还是在心里寻思怎么帮胡之菲找到下一个批发单。亦或是两者都有。

爱情真是伟大啊,将一个人从里到外的改造。

林飞宇已经完全成了胡之菲的掌中之物。

回家的时候,我和李驰走在前面,林飞宇和胡之菲两个人在后面吊车尾。

我担忧地问:“林飞宇好像酒量不怎么样,胡之菲也不太行。”

李驰说:“你就放一百个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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