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怼人的时候,往往意味着这件事已经翻篇。
我挨着他坐下,动作自然地抓住他的手,放在掌心揉搓:
“我走了这么久,你一点也不想我吗?”
沈泽道:“不。”
“你不想我,我挺想你的。”我道,“饿了。”
“饿死你。”
我叹气道:“行吧,我走了。”
沈泽动了动,眼神转了过来:“你去哪里?”
“去别人家蹭饭。”我道,“你不给我做饭吃,我总不能饿死在这里吧。”
“你要去就去,谁管你。”
我望了他一眼没动,靠在沙发上开始闭目养神。
没过几分钟,沈泽起身离开了沙发。
房间的门打开又关上。
隔了五六分钟左右,他从房间走向厨房,冰箱打开的声音传来。
现在是晚上8点53分。
早就过了沈泽的饭点。
我还挺喜欢跟沈泽窝在出租屋里斗嘴。
他在厨房里,动作生疏的给我做饭时,我心里更有种征服他的成就感。
这种成就感,目前是别的男人没办法带给我的。
这也是我迟迟没有拔去他的爪牙,纵容他保持傲娇性格的缘由。
乖顺柔软的小狗可爱。
傲娇又冷淡,轻轻用尾巴来蹭我腿的猫也挺有意思。
海鲜味的泡面上面卧了个煎蛋,还有一坨煎糊了的培根。
我在心底叹了口气。
不应该对沈泽有什么幻想。
他的厨艺仅限于煎蛋。
稍微再跳脱一点的食物,都能在他手中死不瞑目。
我抬手要去接泡面,却被他轻飘飘端走。
沈泽挑衅一般自己吃了两口,勾唇笑道:
“谁说是给你泡的了,不要太自恋。”
我看似不在意坐在另外一边。
等到他开始慢吞吞吃面时,我直接出击抢了过来。
被帅哥吃过的泡面,似乎味道更佳。
搭配上沈泽气呼呼的神情,仿佛更有意思。
沈泽道:“我吃过了!”
我端起泡面喝了口汤,唇瓣刚好印在他触碰过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