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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那些狐朋狗友们(第3页)

曾炼听了来劲了,平素老找不到对手的他,大有遇到知己的感觉,嘿嘿笑道:“哟,看来今天我们伦哥心情还不错,正好,哥们嘴里也挺淡的,要不,我俩先来一轮。”

他说的一轮就是先连喝六杯,也就是一瓶半左右,江古伦见到这些狐朋狗友,心情很是不错,于是说:“先喝一轮,其他等人来齐了再说,今晚想喝多少,哥们都奉陪。”

曾炼一拍手:“等的就是你这句话,来,先走一个。”

二人对饮一杯,谢初因为那伤的缘故,是喝不得酒的,于是二人转头看向汤右,汤右那家伙在东北混了一年,越混越回去,摆摆手说自己不能喝,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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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炼拍桌就大骂,顺手甩出两张钞票:“娘的你不能喝占着这位做什么?喏,五块钱,打的回去。”

汤右听了不乐意了,都是几个年轻后生,谁没有几分血性,虽然知道曾炼是在激自己,仍是受不了:“丫的,不就几杯酒,老子舍命陪君子了。”

江古伦在一边听得乐了,嗤笑一声:“汤哥,这不像你呀,听说你现在猥琐得很,不见得如此霸气吧。”

“对呀,汤哥,你不是说戒酒了吗,怎么现在又能喝了?”方大同也在一边笑骂。

汤右倒满一杯酒,逐个敬了,没好气的骂道:“滚,好歹哥也是东北回来的,虽不敢说‘白酒五斤半,啤酒随便灌。’喝你们几个小学生还不跟玩儿一样。”

江古伦睁大了眼睛,这汤右可不是个干脆的主,往常别人敬他一杯,他能说半个小时大道理才极不情愿的喝完,今儿看来也是吃枪子了,火药味这么大。

先喝两杯润了润胃,谢初转头看着不远处,微笑着说:“看,万龙来了。”

几人转头一看,迎面开过来一辆银白色的马六,停得稳当后,从车上的走过来一人,身材高大挺拔,穿一件黑色的休闲西装,里头配上一件白色的衬衣,下身是一条黑色西裤,脚下一双擦的蹭亮的皮鞋,正是万龙。

万龙已经二十二岁,人送外号“万公子。”此人风流成性,才二十出头,已经靠着那副还算出色皮囊和一份无人能敌的假正经,交过近百个女朋友,熟悉他的人无不尊称一声“公子。”用以标榜他辉煌的战绩。

“不好意思,刚下班,所以来晚了。”万龙走到桌前,一坐下就笑着赔礼。

在座几人都知道他的习性,一个习惯了客套的家伙,当然,说得好听是客套,不好听,就是虚伪了。

说到这不得不说说这个城市,江伦等人所在的城镇并不在市区内,实的来说就是一个大型国有企业,有三万多工人,每年缴税就是好几个亿,与市区也就一河之隔。

有人说,市里这些年来发展得如此之快,靠的就是这些个大型国企的工人,虽然不免有些夸大,却也不是空穴来风。

除开江古伦外,曾炼方大同这些人都是工人子弟,父母亲都是一个企业的,没见过也听过,这些孩子也就很自然的凑合在一起,江古伦这一堆人在整个厂区内都是比较有名气的,当然大多是江古伦这个猛人打下来的,不说一手遮天,至少有人要敢动他们,也得掂量掂量斤两。

不论解放初期那激情燃烧的岁月,”还是大**时期的“血色天空。”或者现在的“和平年代”。每一个城镇里都有不少吵事闹事的人,在平民子弟们的眼里,工人子弟成天厉害哄哄的,仗着爹**势力胡作非为,整个一群“纨绔子弟。”他们打起架来缺乏单打独斗的胆量和技巧,最喜欢一拥而上,最好一大帮打一个,徒手干不过就动家伙。

而另外一批就是厂区外几个村落的孩子,他们不是家里没钱,相反父母都赶上改革开放的浪潮,下海经商倒买倒卖的都有,不是开着小车就是盖着洋房,却忽视了对孩子的教育,使得孩子们一个个野蛮粗俗,而一个村落混得开的孩子往往从小就认识,所以分外团结,一旦有事情就一致对外,工人子弟们骂他们做“土包子,”没有教养,农村孩子则反唇相讥,称呼工人子弟为“工痞。”

而江古伦所在的五中以前只是厂区私办的学校,最近才被收归国有,归市里管辖,改名五中,江伦一伙人大部分是在五中混出来的,又同是一个厂区的工人子弟,混得开的也就都认识,曾炼这些人正好赶上五中最混乱的时代,当时的学校内三天一小架,五天一大架,往往要动刀子见了血才会收场。凭着心狠手狠,几人很快上位,在整个厂区的“工痞”圈内打下一定的名声。

而江古伦实的来说,是比他们小一辈的,但江古伦那身以一挑十的功夫让谁都不敢轻易招惹他,一次在校内口将十二个围着闹事的社会痞子全撂倒后,更是声名大振,在整个厂区内,听到江古伦三个字那些小混子就得变变脸色。

等到曾炼等人毕业了,到了江古伦这一届,学校收归国有,风气大好,但那时,五中内每一个懂点事的混子见到他仍旧是毕恭毕敬,因为他们那一堆人在学校的名声实在太大,作为那一堆人残留在学校的最后两个人之一,并且是公认的单挑之王,江古伦算是学校内所有混哥的“长辈”。别人见到他无不是热情的招呼一声“伦哥。”然后递上一根香烟,以示讨好。

如此说来,江古伦一伙确实是当之无愧的“工痞。”

万龙坐下后,江古伦又把楚中云介绍给他认识,万龙少不了又客套几句,弄得楚大叔好一阵无奈。

几人正吃着喝着,一阵巨大轰隆声忽然从远处传来,闪电般飚近,一辆哈雷重骑呼的一声开上不高的马路台阶,一个漂亮的耍尾后,稳稳停在众人面前,车上下来两个人,前头那个年轻男子中等身材,粗粗壮壮的,他摘下墨镜,露出一张稍显英俊的脸,走起路来端着双肩,呈着八字,一步一晃,看像旁人的眼光中满是骄横和挑衅。他的身后是一个身材娇小的漂亮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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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古伦见了,立马挥手招呼,那人搂着那个女生笑着走了过来,他就是江古伦的另一个发小颜天。

颜天是他们这一堆人里除江古伦外唯一一个不是“工痞”的人,他是旗水区长大的,家里条件很好,整个厂区最好的酒店就是他家开的,江古伦小时候和他住在一起,初中三年又和他一个学校一个班级,成天厮混,关系好得不得了。

颜天出外向来是单独行动,最多带上自己的女朋友,他是“土包子”中的领袖级人物,旗水区的年轻一代都听他的,在整个厂区来说,颜天两个字就是招牌,犯不着像那些毛头小子那样成群簇拥着。

而且还听说颜天的父亲是旗水区老一辈的龙头,是个敢杀人的主,整个厂区内的混头听到他父亲的名字都不禁要变变脸色,颜天子承父业,当仁不让的被推举为旗水区年轻一代的领军人物。

颜天一坐下,几人就商量着分队,除了谢初,这儿都是能征惯战的主,不说一箱,正常状态下七八瓶啤酒还真跟喝水一样,正打算分时,一阵悦耳的手机铃声忽而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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