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突然问道。
“你怎么知道?”
“你的手上。”
正如爱丽丝所说,菲勒蒙的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本笔记本。他为了确认那是什么,一字一句地念了出来。
“Nulliusinverba。”
是奥斯卡医生的手记。
“我发现了一段密码,但一直无法破解。”
“给我看看。”
菲勒蒙把手记递给她。
在他的印象中,爱丽丝在这种情况下应该会更加兴奋,但她只是平静地阅读着笔记本上的内容。
“我猜,这应该是和某人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这是拉丁语吗?”
爱丽丝皱起了眉头。
“是的,第一句的意思是……”
“等等,先别告诉我。”
爱丽丝打断了菲勒蒙的解释。
“你看,教授。真理总是简单的。越聪明的人越容易上当。”
“所以呢?”
“用拉丁语思考,并试图理解它的含义,是不是太聪明了?我觉得,我不用那么聪明也行。”
仔细想想,确实如此。爱丽丝虽然很聪明,但学习成绩却并不出色。
「ScientiaPotentiaeST」
「IgnoratibeatitudineeST」
「ConscientiaPericlitoreST」
“首先,最引人注目的是大写字母。”
爱丽丝说道。
“大写字母通常用在句首,或者单词的首字母,但这里却乱七八糟的,对吧?这不像是一个精心设计的谜题。”
“就像你那只蛙蟾蜍一样。”
菲勒蒙话音刚落,爱丽丝就瞪了他一眼。
“而且,每个句子的结尾都是eST,只有ST是大写的。我猜,这里才是关键。”
“实际上,拉丁语里的est相当于英语里的be,而且在这样的句子中可以省略……”
“哎呀,我说不用那么聪明嘛!”
爱丽丝居然想用手捂住菲勒蒙的嘴。菲勒蒙还以为她成熟了一些,没想到她还是这么粗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