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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窝家大哥不卖(第1页)

纨绔们可不会理会普通食客的怨念。

羊肉汤好吃又滋补。

他们恨不得早吃一顿,晚上再来一顿的。

才吃了三天怎会吃腻?

索性寻了一个大宅院住了下来。

边城不似怀庆府,没有那么多供他们吃喝玩乐的场所。

一天就逛了一个遍。

无所事事的他们,每天都要去三十六号院门口遛个马。

听说那个姓左的男人,在杀鞑靼时受了差点就噶了的重伤,一直在家躺着休养。

没和人家打过照面,他们也不好贸然上门去认识。

他们梦想着能在院门外偶遇一回,及时雨。带财运的玉面罗刹。

可惜,甘明兰大部分时间都在骏马山的山谷牧场里忙和,早出归家时间不定。

纨绔们连续扑空了三日。

终于在这天上午,看到了从院门内走出来了一个,矮墩墩、圆滚滚的胖娃娃。

胖娃娃长了一双黑白分明的荔枝眼,圆圆的脑袋、圆圆的脸。

皮肤又白又嫩,看着就很想掐一把。

这不就是那种,家里的祖母们最喜欢的福气满满、讨喜可爱的小家伙么?

吸引纨绔们的不是小孩儿的俊模样,而是跟在孩子身旁的那一只旱獭!

这,这也太大、太白了些!

若是把皮给扒下来,都能做一件皮外褂了。

如此上等鼠皮,谁能不心动?

当即就有一个娃娃脸的纨绔翻身下马,笑眯眯的上前与胖娃套近乎:

“哇喔,小孩儿你家居然还养草原鼠的呀?这样放出来都不怕它跑掉的吗?它可长得真好看!”

自从认了阿土大王做大哥后,肥仔如今没了门禁。

白天只要带大哥一块儿出门,家里人都不会反对。

带着大哥,他就是整个边城最最受欢迎的小盆友。

小家伙最近的人气很旺。

军户小孩们,谁都对他客客气气的,自然不知人心之险恶。

一听外人夸他大哥好看,他比大哥都还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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