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牧华跟贺清宁交换一个眼神,再慢条斯理地问:“想什么呢?”
这样的默契恐怕不是最近一两次相亲就建立起来的。之璐放下盛粥的青瓷小碗,说:“其实没想什么,如果你们一定要问,我正在想你们俩怎么认识的。”
邓牧华撑不住笑了,“我们认识倒是早,不过没想到相亲的时候又遇到了。”
贺清宁在旁边笑边补充:“《我最好朋友的婚礼》那部电影,看过没有?差不多这么回事。”
从他们的叙述中,很快知道了他们感情发展的大概轮廓。就像那部电影一样,两人曾经是很好的朋友,曾经一次开玩笑说,如果到了三十岁还是女未嫁男未婚,就跟对方结婚。说这话的时候,也不是对对方没感觉,但戏言的成分更多;再次遇到,两个人就有点认命的意思了。
之璐笑着低下头,没有表态,亦没有开口。别人想方设法地结婚,而她却被婚姻无情地一脚踢了出来。茕茕孑立,孤身一人,什么都没有了,早知道这样,那时应该听叶仲锷的话,要个孩子,也许有了孩子,他们就不会离婚……婚姻那栋围城,唯有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其中的苦乐,真的只有自己才能知道。有人可以如鱼得水,有人却如困愁城。
气氛正热烈时,邓牧华问她:“之璐,你别怪我多嘴。我也想问问你,你跟叶仲锷怎么认识的?”
之璐一愣。是啊,怎么认识的?
那个时候她刚上研究生,因为学新闻的关系,所以加入了校报的记者编辑队伍,她的确有新闻记者的天赋,没写几篇稿子就已经渐有名气,有篇反映大学生生活的新闻稿上了省里的日报。就是那个时候,她接到了采访叶仲锷的任务。
叶仲锷曾是本校师兄,年纪轻轻从美国名校博士毕业,回国后不到两年就在证券行业闯开一片天地,加上长得英俊,哪方面都是炙手可热的人物。本来那场报告会是给经济管理学院的学生作的专场报告,结果到场人数起码是预计的一倍,可以容纳六七百人的报告厅给拥堵得水泄不通。他的报告很短但出色。最后的提问就太长了,根本没留给记者任何时间。钟之璐拼了命才挤到报告厅后台,终于追上正打算和经管院院长离开的叶仲锷。
她跑得太急,差点一头栽到他怀里。忙忙站稳,她报了自己的身份来意,要求采访。如果他现在没空,可以约定时间。
他看着她,非常礼貌地问:“请问你要采访什么?”
之璐深吸一口气,说:“叶先生,您认为银行系基金,即是银行自己发行基金在未来几年内可不可能实现,如果可能,将会对市场造成多大影响?”
那个时候一般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基金,银行系基金更是前所未闻;叶仲锷明显没想到有人会提这样一个问题,眼角一跳,说:“你学金融系的学生?”
之璐笑盈盈回答:“叶先生,现在是我采访您,不是您采访我。您回答了我的问题,我再回答您也不迟。”
说完看到叶仲锷眉尾嘴角同时一扬,缓缓带出好看的笑意,深邃的五官生动得让人有抚摸的欲望;她站在他面前,抬眸看他,一样气定神闲地微笑。
随后叶仲锷拿出一张名片,解释说:“这个问题很复杂,目前时间紧张,如果方便的话,请你晚一点或者明天给我打电话。”
第二天她按照他办公室的电话打了过去,原以为将会是电话采访,纸笔和经济学大辞典放在手边备好,可是却没想到他约她出去。她有种奔赴鸿门宴的感觉,不过为了稿子,还是硬着头皮去了。
见面的地方是一家气氛极好且幽静的咖啡馆,有着单独的小隔间。他为她叫了咖啡,她并不喜欢喝,可出于礼貌,强忍着喝了两口。
叶仲锷打量面前这个动人的女大学生,瞥到她的记事本,说:“你不是金融系的学生。”
“嗯,”之璐此时无意隐瞒,“我本科学中文,现在学新闻。”
“以后打算做记者?”
之璐点头。
“那你怎么会对金融的事情这么了解?”
之璐抿嘴笑了笑,“我父母都在银行工作。”再说,既然要采访他,怎么都要做好准备工作。钟之璐有个长处,就是收集信息和概括综合的能力极强,她总是能够在最短的时间里成为那方面的专家,加上善于引导话题,从来跟人有话可谈。不过这次即使她准备工作做得再足,可到底不是那一行,开始还能一问一答有来有往,可话题很快就被叶仲锷带着跑掉,被彻底地给卡在了中间,半句话也搭不上,只好摇晃着笔杆子刷刷记录,也不再提问。
叶仲锷解释完何谓投资风格对市场的影响之后,微微笑了,“怎么?采访完了,没问题了?”
“这倒没有,我问题还很多。”之璐莞尔,老实交代,“虽然我不太懂,不过也知道这些分析别人想听都听不到,我记下来带回去造福大众,岂不是很好?”
叶仲锷说话时身子微微前倾,“你还有什么要问的?”
他态度是那么的好,之璐欣喜地连连道谢:“啊,是吗?谢谢谢谢。其实也不是我的问题。是同学们托我来问你的,问你……”说到这里她觉得惭愧,想起自己的平时信奉的职业道德,怎么能这样打听人家隐私和八卦呢?她立刻改了口,“没什么问题。没有了。谢谢你,叶先生。”
欲言又止的神情看在叶仲锷眼底,他饶有兴趣地挑眉一笑,“到底想问什么?”
之璐无论如何也不肯再问,抿一抿嘴,俏皮一笑,“真的没什么。”说完她欠欠身,收拾包站起来要去结账,发现这个地方的咖啡价格比一般的咖啡店竟然贵出一倍,一下就傻眼了。
愣神的时候叶仲锷已经走到了她前面,她吓了一跳,追上去,拿着钱包也要去结账。
叶仲锷下意识抓住她的手,很快觉得不对,迅速地放开,才说:“我请你,你不要跟我争。”
“这怎么行,是我采访你,怎么能让你破费?”之璐表情坚毅,认真地说,“叶先生,我没跟你开玩笑,我是说真的,这个是原则问题。”
后来叶仲锷说,那是他第一次知道她的脾气比驴子还要倔。哪怕付了钱后她连第二次转车的钱都没有,最后走了一个小时才回到学校,可还是要坚持付钱。
再后来的见面就显得刻意为之。叶仲锷三天两头给她打电话,时不时约她出来。她觉得他风度十足,能把每件事情都做得妥妥帖帖;知识极其丰富,跟他说话时,她受益匪浅,他是最好的良师益友。
现在想来都觉得奇怪,也不知道当年为什么可以那么迟钝,认为自己跟他只是简单的朋友关系。也许的确是因为她缺少了感情细胞。认识叶仲锷以前,她曾有过一段浅薄朦胧的感情,但那都是高中时候的事情了。很少再有人像她那样看过那么多书,爱情小说也不知道看了多少。不过一旦发生在自己身上,就觉得不可思议,难以理解。她跟陶儒懵懵懂懂地开始,在他出国前两个人连手都没拉过,他离开前让她等他,她就说“好”;上了大学,中文系永远呈现出阴盛阳衰的状态,系里的男生,院里的男生,没有哪一个能够让她动心,虽然所有人都在忙着谈恋爱,可她仿佛与此绝缘,实在没有男生让她动心了。室友罗罗分析过这种情况,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你条件太好,眼界也太高了,是不大可能看上凡夫俗子。
也许在外人眼底,她条件是真的不错。她是真这么想的,直到陶儒回来点醒了她。那时候她才开始思考这个问题,暗暗在心里自问:叶仲锷会不会喜欢她?但随即她又把这个想法扼杀在自己脑海里。叶仲锷是什么人,相貌英俊,功成名就,什么都有,自然也不缺大批的爱慕者,他怎么可能喜欢她?他的一举一动都很坦诚,从来没表露出任何可能喜欢她的迹象,一丁点都没有。想到此,她摇摇头,把这个念头彻底打入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