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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8 章VIP(第1页)

瓦松的雅克王太子和纪尧姆王子,是在加冕礼前一天才匆匆赶到的。因为雅克王太子是代表自己的父亲、瓦松国王来的,纪尧姆则作为泽布兰伯爵,已然是慕伯汉地区的诸侯之一了,都是最重要的来宾之一。所以欢迎宴是免不了的,即使明天就要举行加冕礼了。

不过这场欢迎晚宴路易莎并没有参加。

主要是来到普法尔茨之后,各路晚宴、仪式、圣事、娱乐活动应接不暇,几乎没有人能全部参加。路易莎作为一个未婚贵族少女,一些她担当重要角色的场合也就算了,其他做背景墙、气氛组的时刻,少出场恰好符合人们对一位严谨、矜持的女性贵族的期待。

这当然也合路易莎的心意,毕竟多数场合都需要精心装扮,另外还得注意到与人交际中的方方面面,得一丝不苟才行。这真的太累了!

虽说雅克王子和纪尧姆王子算是路易莎未来的‘大伯哥’,但只是欢迎晚宴而已,在有巴尔扎克伯爵去的情况下,路易莎不去也就不去了。当然,肯定还是有相应借口的,这次的借口就是得为明天的加冕礼做准备。

受加冕的不是路易莎,可参加过加冕礼的人就知道,哪怕是做个背景墙,那也不轻松!考虑到女士们身体娇弱,同时又对参与仪式时的各方面细节格外讲究,需要提前一天养精蓄锐,并对方方面面进行一番设计,也很正常这借口很拿得出手了。

而且这一晚的欢迎晚宴,以此为理由未出席的人还有很多。虽然因为雅克王太子代表的是瓦松国王,重要的家族都没有缺席,可大多也就是派一个重要人物做代表而已。事实上,路易莎也确实为明天养精蓄锐来着,她比平常早睡下,大概晚上7点钟就睡下了。等到第二天,她是凌晨三点不到自然醒的。不只是她,侍女、女仆、侍从等也是差不多能时候,甚至更早就起床洗漱收拾了。

醒来后的路易莎先套上了一件厚厚的毛皮罩袍,并将长袜穿上、系紧袜带(不允许女性穿裤子的西方,很长时间里,女性就是穿长袜搭配裙子保暖的),防止自己冻到。然后才开始洗漱,并坐到梳妆台前由侍女梳头。

她叮嘱道:“今天会戴头巾,就拢起全部头发,梳一个简洁的发髻吧。”

今天去参加加冕礼的贵族基本都会穿礼服,女士戴老派一些头巾也正常。路易莎倒是有未婚少女的特权,打扮新奇、花哨一些,只要不出大格,也没什么。眼下正是服饰变化的重要时期,很多贵妇都会变着法儿打扮呢!

不过路易莎没有使用这种‘特权’,一个礼仪性的场合而已,她没什么争奇斗艳的心肠。

梳头侍女按照路易莎的吩咐,将所有头发拢到脑后,经过一番编、盘,最后结成了一个非常简洁优雅、没有一丝散发的发髻。说实话,不戴头巾,直接这样见人也没有任何不妥的。

最后,侍女甚至还在发髻前方给路易莎戴了一个一指宽的金发箍,既能加固发髻,确保绝不会散开。从正前方也能看到一小部分发箍,有一定装饰性。

梳完这个发髻之后,路易莎就脱下了之前穿上的罩袍,换上早就准备好的礼服——这年头,因为宗教等多方面的原因,化妆几乎是没有的。偶尔有化妆的女性,要么是妓。女之流,要么也是世俗意义上认为的‘不正经女人’。

这就让路易莎一会儿少了化妆这一流程,不必担心化妆品弄脏不可以出问题的礼服,所以这时候就可以穿礼服了。

礼服除了路易莎已经穿在身上的衬衣,还包括三部分。首先是最里面一件比较紧身随行的窄袖连衣裙,这件衣服是褐紫色毛呢面料的,没什么纹绣装饰,比较厚实,穿上之后侍女在背后系紧穿眼系带就不太冷了。

再然后,第二件,是一件袖子很宽,躯干部分是宽松直筒连衣裙样式的外裙。这件就很华丽了,本身就是褐紫色织锦缎面子,里面还絮了夹层,通过宽大袖子露出来的内衬是华丽的郁金色丝绸的。

另外,裙子正面从领口到最下摆,是一条长方形的金色织金缎子拼接的。在这部分,用珍珠、彩色宝石、黄金缝缀,拼出了繁复华美的装饰性图案。

第三件是一件斗篷,斗篷的面料和外裙一样,都是褐紫色织锦缎的。但没有衬里,而是选择了用金色的皮毛镶边,凸显华贵——这种金色皮毛来自于黄金貂,它是紫貂的一个变种,被认为是最优质的貂皮。这只有罗斯才有,非王室、公卿不敢问津。

路易莎没有着急披上披风,这个可以等出门的时候再穿。

这时候她先是围了一块大布,防止弄脏衣服,然后吃了点儿东西。今天接下来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吃东西呢,不先填一下肚子可不行。

然后擦擦嘴,开始整头纱了。这个头纱还挺麻烦的,贵族嘛,总是要整一些花样。比如说此时流行的‘星云头饰’,这听起来像是珠宝?但其实不是,而是头纱上的一种精致卷边装饰。

是将头纱边缘多层折叠后,得到的多重边缘(类似打褶花边?)。再用淀粉上浆时,进一步打上许多细密小褶子,然后定型晾干。

等于是说,每次要用这种装饰都得提前做,而且做好之后只能维持一天。这让路易莎联想到了文艺复兴时期流行的环状拉夫领,虽然样子不同,但麻烦之处如出一辙。而之所以取‘星云头饰’这个名字,大概是弄好之后堆叠在脸庞周围,仿佛是星云烟雾笼罩一样吧

路易莎这条白色精纺亚麻布的头纱就有‘星云头饰’,披上后先用长发针固定在头发上,然后就是侍女们大显身手的时候了——这条头纱垂下来的部分,以特殊的、奇妙的方式在路易莎胸前、肩膀上堆叠,堆出一种看似随意,却十分优美的褶皱与造型。

这个事儿挺花功夫的,至少半个小时,所有人才满意。然后就是利用别针之类的物件固定,确保这个精心堆出的造型不会随便走样(还是可以动的,并不僵硬,但整体的那个型始终能维持)。

相比之下,披在这头纱外的头巾,华丽归华丽,却显得简单了很多。

那是一块褐紫色织金缎,总体和外裙、斗篷的颜色一样,但织了大量金线进去,显得厚重华丽很多。另外,这块头巾边缘部分还有金色、橙红色、孔雀蓝的几何图案刺绣,沉静又让人无法忽视。这块头巾直接搭在头上就可以了,但要注意和里面头纱搭配,压在头纱上不能超过头纱的位置,影响展示头纱的褶皱,也不能比头纱靠后,那样就不够庄重了。

和斗篷一样,这块头巾路易莎也不着急戴上,出门的时候再披是一样的。这个时候她还是先坐下,一边穿鞋,一边伸手让人给绑上一对华丽的护袖——这是直接绑在窄袖内裙的袖子上的,这样外裙大袖下,露出的内裙的朴素袖子有了装饰,不至于和整体不搭。

这对护袖和外裙正面中央的织金缎料一脉相承,同样的面料,宝石、珍珠等拼成的图案也是一个风格。

“鞋穿好了。”雨果夫人原本蹲着给路易莎穿鞋,示意路易莎的脚可以动了。虽然是行走间不太容易看到的鞋子,但也同样华丽。这是一双缎面皮鞋,鞋子上还用珠绣的方式缝了很多小珠子拼成图案。

这时候,海莲娜拿了一盒戒指来,路易莎却摇了摇头:“戒指就不戴了,今天的服饰已经足够繁复,饰品可以少用一些。”

听路易莎这样说,海莲娜就放回了戒指,想了一下取出一条琥珀的长念珠串,念珠

=请。收。藏[零零文学城]00文学城努力为你分享更多好看的小说=串上缀的是一枚小小的红色珊瑚十字架。拿给路易莎:“别的饰品会显得赘余,但念珠不会,您就拿在手上吧!”

路易莎想了想,觉得还可以,就将长念珠串绕了几圈捏在手中。

又等了一会儿,有伯爵身边的骑士过来通知,可以出发去观礼了。路易莎这才披上斗篷和头巾,斗篷用路易莎之前抵达普法尔茨时就戴过的黄钻大胸针扣住,头巾则在脑后用发针固定到发髻上,因为担心影响自然的造型,只用了两根发针,所以还是不能随意动,不然可能会乱。

再之后,就是一顶王冠了,这次路易莎戴了一顶宽大但并不高耸的王冠。黄金王冠本身像是一个又一个椭圆形饰板拼成的,每块饰板周围是花丝装饰,中间则有一个白玛瑙浮雕像。有人像,有动物,有花草,都是宗教中有象征意义的。

披了头巾后,就适合这样宽大的环型王冠,不然总有一种不和谐的感觉——有了王冠压在上面,头巾倒是没那么容易乱了。

路易莎临出门前,最后照了照镜子确认,然后自己都愣住了——其实这样隆重但保守的礼服,类似形制在平时已经很少有年轻贵族女性会穿了。大家普遍觉得宽大粗笨,一点儿体现不出人体自然的美感。当然,做礼服时还是可以穿一穿的,毕竟礼服重点是华丽和庄重,人体美感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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