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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8章 特权(第2页)

本来以为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结果过不几日,有差官找上门来,问这一户是不是姓金,是不是有个十四的女儿金女?

金母没钱给金父下葬,尸体还摆在屋里,她下床来见差官,道:“正是,不知官人有何见教?”

差官说:“金女杀了个人。”

把金母吓了一大跳。

金女被中人送走后,就被那一家关起来了。本来说好只是作戏,不是真的把她嫁给这家的人了,金女是一清二楚的,结果那一家却说她已经嫁给他了,要跟她做真夫妻,不是假夫妻,这个男人还打算等真当了夫妻后,再把金女借出去好借粮。

金女不肯从,与这个男人打架时,把这个男人给杀了。

然后就被邻居告官了。

抓了金女后,有一件事需要弄清楚,就是到底金女有没有嫁给这个男人。嫁了,就是妻杀夫,大逆;没嫁,就是男人强迫金女,金女杀了他是无罪的。

差官就来问金母,你家有没有把女儿嫁给那个人啊?

金母摇头:“没有!我们只是听中人说这样可以多得一份粮食。”

姑且不论骗粮的事,有了金母的证词,金女被判无罪,回家后金父已经死了,金女和金母就发愁这房子还让不让他们住。

结果官家来人,重新改了登记,房子和金家财产都记在了金母的名下。

范姝都听呆了,“真的给那家母女了吗?”

马巍笑道:“给了。而且金家与中人打架,结果金父和中人都死了,大人就说主犯已死,余罪可免,也没有收走金家剩下的财产,金母和金女两人都有粮食可领,还能去缝衣服干活,倒比以前更好呢,听说现在已经有媒人上门向金母求亲了。”

行宫中,龚香正在统计这三个月来发生在各区的事件,收集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事件。

姜姬看到金家的事后,不自觉满意的笑起来。杀人案是必须上报的,报上来后,她看到了金女的事,就示意小官吏这么判了。

她指着金家的案子说:“这个案例发下去,让每个区的判官都牢记在心,以后有类似的案子,就照这个案子这么判。”

龚香就把金家的案卷抽出来,标上红签,然后问:“公主,凡女子有罪则轻判这件事……真的要这么做吗?”姜姬曾经给商人开过绿灯,准他们以银赎罪,这其实是专属士人阶级的特权,跟刑不上大夫是配套产品。但当时是在商城,杨家完蛋之后,也没有一个士人阶级跑出来跟她说“不行”,这才能在商城成功施行。

由于在商城已经搞成了惯例,到了现在,商城的商人来到乐城,就把这个习惯也带来了。不过他们很聪明,没有直接到官衙问能不能以银赎罪,而是先送重礼给姜姬,“买通”她之后,再依旧例行事,姜姬也就光明正大的“循私”了。有她开绿灯,龚獠也就睁一眼闭一眼了。

现在姜姬是想搞另一个特权,就是女人犯罪不砍头,不入刑,准以工代罪。

她的理由是女人太少,所以不能杀。

但这个是不能公示于众的,只能用暗示的方式,让流民区的判官们都记在心里。

龚香相信公主这回没搞花样,她真的是觉得女人太少,不适合再杀,但随之而来的“麻烦”只会更多。

就比如这次金女被拐了以后,拐她的那个人要逼她就范,金女失手杀人,公主就示意金女无罪。

在流民中,男人强迫女人是不会有罪的。

公主先用一个暗示提醒所有人:女人太少不能杀。

既然不能杀,那她们的生命就变得普通人要宝贵了,那对她们的伤害,也会变得比以前更不能饶恕。

现在女人因为可以多得一份粮食已经成了众人争抢的目标,公主的这一步,则是在进一步保护女人的安全,让她们不至于成为新的猎物。

但有利就有弊,女子犯罪不能杀,这等于开了一个很可怕的先例。

龚香担心会得不偿失。

姜姬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他是担心女子犯罪会赠加。她用商人可以用银赎罪,培养了商城的商人现在的肆无忌惮,没有他们不敢买的,没有他们不敢卖的。

有了免死金牌,很难说以后会发生什么。

她说:“那都是以后的事了。这个可以解决现在的问题,等发生新的问题时,我们再来想办法去解决新问题。”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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