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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狗不咬主人(第1页)

待到致黛和阿魁离开了书房。

林韶光迎向面前跌坐在地的路林,他笑眯眯的直奔主题询问起:“路林,你说我为何没有听褚三竖解释,二话不说就把他杀了呢?”

路林浑身发抖,他双手支在粘腻的血泊之中,侧眸看了一眼身首分离的褚三竖,“主子,主子一定是调查清楚才来欢都,何况,您是主子,他不过是个下人,主子要杀,他有什么资格质问缘由。”

林韶光将擦干净的匕首往路林的脖颈下方一伸,抵着他的脖颈,“你这意思,是不是代表,我也可以随时杀你了?”

路林听后,身躯一僵,他惊恐地不知如何是好,“主……主子……主子当然可以随时杀我……但主子也需要忠诚的狗不是么?”

“你果然和林忆昉信中说的那般,是只很听话的狗。”说到这儿,林韶光眸子一眯,“就不知,你这只狗会不会咬人了?”

“主子,狗…从不会咬主人的。”

“有意思。”路林将手中的匕首一收,“现在你可以解释了,当然,若我发现一丝不合理的,同样还会取你性命。”

路林听罢,他把双手搭在地上,深深地磕了一个响头,将脑袋紧紧地贴在粘腻的血泊之中,他说道:

“路林弑父,是父亲对不起我与母亲。后来我逃到边境,是林忆昉管事在边境找到的我,也是她带我来到欢都。若我是细作,那带我来欢都的林忆昉管事难不成也是细作了?”

“合理,继续说。”

“路林是被迫来到欢都,又被迫成了林忆昉管事的人。我留在这儿只是想找一个平安的地方保命,我留在这儿只是想要一个荣华富贵,我留在这儿是因为我无处可去……”

说完,路林贴在地上,呜咽的哭道,“管事,管事,求管事莫要轻信细作垂死挣扎前的含血喷人。”

林韶光沉默地盯着路林。

这少年才十八岁,十五岁那年弑父,十一岁那年被商淮拿箭矢划破左脸留下一道伤疤。

主上一直对这个少年很感兴趣,大致从他十岁开始,便一直关注着他。

看到他谨小慎微地跟在商淮身边,被他们欺负了还听之任之,不敢反抗。

唯一一次反抗,是在他十五岁生辰那年,他在街上买了酒也买了蒙汗药,然后回到家中……

主上对他感兴趣,但又怕他是沈一正下的一步棋。

便让林忆昉去魏国边境接这个孩子去到欢都。

林忆昉是个听话的神经病,主上让她做什么,她虽是毫无怨言,但却会把这份怨恨施加到别人的身上。比如,让她被迫留在欢都三年,需要一直观察的路林。

“可你为何要救温穗衣呢?”林韶光双手环胸,往椅背上一靠,“是你求那个叫小北的孩子,放过温穗衣的对吧?”

“因为,她对我有恩。”路林缓缓地一顿,“小时候,所有人都在欺负我,只有她对我好,所以,在当时我想试着去救她。”

关于此事,主上那边也调查清楚了。

路闫乞丐出身,他的孩子在魏国,总有些同龄的孩子会对这样出身的人抱有恶意。

人之所以是人,从不是单纯的趋于某种善恶。而是心中总有一片光明或者阴暗,是为某一人或者某一件事。

主上如此,他林韶光也如此。

因此,路林救温穗衣这件事,虽无意间破坏了他们的计划,但同样能看得出路林并非是一个无懈可击之人,相对的,他有了弱点。

这样的人,父亲死于他手,母亲不愿与他相见,这世间再无立足之地,唯有一点点星辰温穗衣。这般一看,鲜活且容易拿捏。

所有的逻辑确实没有任何问题,林韶光盯着路林,忽而他抬眸看向林玲儿,“阿玲儿,你觉得这个哥哥可信么?”

这是林韶光的习惯,每当他思考陷入瓶颈的时候,便会让自己可爱的女儿来做这个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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