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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一六四 首战大捷(第2页)

有了撤退令,多少总能有些战士可以逃回去,否则就会被打到战损无法承受才会溃败,那时就完全不可能留俘虏了。更何况直到现在,他也没弄明白那血族主将跑什么。

就这么一耽搁的功夫,他眼前忽然一花,已然多了一人。

狼人侯爵这一次终于看清了对方的脸,刹那间什么都明白了,倒吸一口凉气,道:“千夜!”

千夜随意站着,向远方望了一眼,显得有些意外,道:“跑得倒快!难道以为这样,我就追不上你们了?”

不过他没有出手,也没有动身追赶,而是向狼人侯爵看了一眼,目光特意在他身上徽章上停了停,道:“原来是群峰之巅,为你放过他们两个倒也值得。威廉现在就在墉陆,我们算是不错的朋友。看在他的份上,我给你两个选择,投降还是战死,你选吧。”

狼人侯爵惟有苦笑。他现在明白了那血族荣耀侯爵为什么会跑得那么快,连部队都不顾了。和身具虚空闪烁的千夜比速度,纯粹是找死。惟有抛下足够诱饵,让千夜不得不吞饵,才有可能逃出生天。

而诱饵,不用多说,自然就是他和部队了。

狼人侯爵向千夜深深望了一眼,无奈道:“若是他们留下来,我们三个和你决一死战,也未必会输。”

千夜笑了笑,道:“你会这样想啊,难怪会被抛在最后。”

狼人侯爵犹豫片刻,一咬牙,在空中单膝跪地,道:“群峰之巅巨岩部落,荣耀侯爵塔图姆,在您满足我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愿以先祖灵魂为誓,为您效忠。”

“哪两个条件?”

“第一,我不会与同族战斗;第二,如果您与群峰之巅在将来成为敌人,请放我回去。”

千夜道:“你的同族中,不应该包括先祖派。”

塔图姆略一思索,便道:“好!他们投靠议会,出卖狼人利益,这笔帐早晚是要清算的。”

“那就没问题了。你的位置不在这里,而是在墉陆,有问题吗?”

“没问题。”

塔图姆甚至有些欣喜。他知道在群峰之巅在墉陆设立了基地,大规模训练战士,那处基地就是与千夜合作建立的。现在千夜派他到墉陆,正好能与同族一起,自是再好不过。事实上,若要让他在新世界参战,几乎就是炮灰下场。

收服了塔图姆,千夜便道:“你去让他们投降吧。再过一会,我就不收俘虏了。”

塔图姆心中一凛,飞回军中,先是命令部队撤退,随即便令部队投降。其实这支部队群龙无首,又被帝国军迎头痛击,前锋一露面就损失惨重,士气不复当初之勇。

此刻塔图姆下令,大部分就地投降,少许强硬的则被塔图姆当场击杀。魔裔的反抗最为激烈,但在千夜面前也只是螳臂挡车而已。

首战告捷,帝国三位神将兀自难以相信,胜利竟是来得如此容易。他们甚至还没有动手,对方主将就落荒而逃。三人再怎么自信,也不会觉得那血族侯爵是见了自己跑的。

如此,就惟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千夜已经强横到让对手不战而逃的地步。

这实是不可思议,却也不难理解。三位神将都是老一辈人物,就连最年轻的文渊公也已经成名二十年。鸣海公纵横天下的时候,千夜还没有出生。

此后千夜虽是一路如慧星般崛起,但与这些老一辈人物交集不多,他们也刻意忽略了千夜、宋子宁和赵君度几个后起之秀。

越是这些老一辈中日渐边缘的人物,越是不愿意正视年轻人的崛起,他们甚至都不愿意听到帝国双子星、新军神这一类名字,更不用说去详细了解千夜的能力战绩,作出客观评价。

而黑暗种族不同,他们对千夜的评价,是无数同僚的生命和尸体奠定的,稍有不准,就是丢命的下场。

千夜在踏入神将天关之后,就不再只是一名有待成长的天才,而是一位握有话语权的强者。或许还有人不能认识到他的崛起,但随着时间推移,总会有更多鲜血来昭示他的权威。

越是长生种,越是惜命。越是对手,越是认知准确,由是才有了血族荣耀侯爵落荒而逃,塔图姆临阵投降一幕。而认不清现实的,就变成阵亡报告上的一个名字。

短短战斗,黑暗种族损失其实不大,但三位主帅,两个连战场都没到达就跑了,一个下令投降,战士们士气低落到了极点,又有人隐约听过千夜名声,主帅的举动恰好证实了传说,于是绝大多数人就此束手就擒。

一次俘虏近万俘虏,实是帝国近来从未有过的大捷。就连三位神将亦是精神大振,积极安排关押转运俘虏等一应事宜。帝国军中上下,看待千夜的目光也由此不同。

这些目光中,有敬畏,但更多的是某种看怪物的眼神。

帝国也有不少战士都听说过千夜,那些传闻实则更像只是传闻,但是今天第一次在他麾下战斗,就亲眼目睹了比传闻更夸张的场面。

他们很想知道,一个仅凭眼神就能将血侯爵吓走的人,在那俊美的表面之下,究竟藏着什么样的恐怖生物,强大到令人上位强者都恐惧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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