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小说内容不可轻信。
冬灵思索着,有些高兴,因为总算不用再待房间了。
她之前想过换身衣服把脚丫子和细嫩手臂遮住,但老夏好像不太愿意,还说。
“总不能以后一直那样穿吧?现在大夏天得多热,对身体不好。”
而冬灵觉得也是。
且这样平时还能给老夏过过眼福,他手痒了捏捏手,捏捏腿,揉揉头之类也可以。
虽然白发少女感觉有点羞人,但问题不大。
她自已如今是白毛,而她家好兄弟是白毛控,所以该怎么办?
那当然是造福他啦!
不要觉得奇怪,如果代入夏俞冬灵,换谁都会这样做的。
他们彼此依靠近二十年,不离不弃,可人生又能有几个二十年?
太漫长。
感情到这种地步早就无法确切形容了,也很难具体表现。
如果硬要描述的话,那就是。
假若冬灵与夏俞其中任何一人离世,那另一个,也不会再活着。
这叫,同生共死。
且夏俞也就是这么做的,只是晚了些,因为冬灵在遗嘱中写过一句话。
‘老夏,你要好好的。’
—
入夜许久。
冬灵习惯性回到主卧。
她现在大抵不会再一个人回自已家了,只想与老夏待一块。
至于住哪无所谓,反正他在就好。
另外,少女手机也在这,被存放于床头柜抽屉里,不过已经无法开机。
而她垂眸,觉得无奈。
这手机在冬灵出车祸时摔得粉碎,几乎与破烂无异,根本不可能修回来。
不过夏俞找人把手机外观复原了,但价格不菲。
尽管这或许并无什么意义。
可在当时,一个将死之人的心思谁能猜得透。
—
另一边。
客厅。
白炽夹杂着暖色的灯光下,这里明亮,而夏俞还在处理事务。
他自小便对写作有着浓厚兴趣。
再加平时很宅且咸鱼,因此在大学毕业后干脆直接当起作家。
虽然夏俞所著作品并未大火,但也收益不低,至少不用再担心没钱给冬灵治病。
可自从她出事后,他便再没更新过,甚至一点消息都没。
也因此,作品最新章章评区已经吵翻天,评论数堆到99+,各种催更与讨论层出不穷,还有许多问号。
书友一号:‘苟作者速诈尸!’